一、市检察院未检品牌“青春之帆”带动全市基层院发展情况
“青春之帆”未检工作区包含办案工作区、心理疏导区、法治教育区三个复合功能。办案工作 区配置同步录音录像,促进规范办案,加强办案专业性,同时兼顾不起诉宣告和不公开听证、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矛盾等功能;心理疏导区有心理测评系统、沙盘游戏、宣泄假人等心理矫正设备;法治教育区设置亲子阅读专区,配备投影,同时兼顾亲情帮教等功能。经过不断的实践发展,“青春之帆”作为具有地方特色的未检工作模式,得到了上级院和同行的认可,逐渐成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品牌的代名词。
1. 在市院创建的“青春之帆”未检品牌的带动下,全市已有5个基层院有了自己的未检工作品牌:分别是兴宁市院的“护苗行动”、梅江区院的“向阳树”、蕉岭县院的“朝阳”、大埔县院的“七色花”。
2. 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落实“1号检察建
议”1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5月份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与社工来到梅县东山中学,与教育局领导就如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提高学生法治意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随后检察官开展了一场主题为“与法同行,健康成长”的普法讲座,东山中学组织了700名同学参加此次讲座。在市检察院的组织带动下,8个基层检察院纷纷采用座谈、上门走访、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与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了协调沟通,共同商讨如何落实“1号检察建议”,为我市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3.建立观护帮教基地。梅州市检察院分别在梅州市技师学院、梅州市农业学校建立观护帮教基地,挂牌成立“法治教育驿站”,对存在不良行为的在学青少年,开展临界帮教预防工作,同时纳入各基层院在办案中遇到的需要进行帮教、读书的学生,通过驻校社工对他们进行跟踪帮教。在市院带动下,兴宁市院在兴宁市技工学校建立了学校型帮教观护基地,设立了“心语工作室”等3个工作室,同时还与广东跃速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企业型帮教观护基地。
帮教观护基地的建立,拓宽了检察院开展法治教育工作的平台,更重要的是使不捕和附条件不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有了非羁押型的考察基地,促使涉罪未成年人在基地中学习、工作,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最终实现零障碍回归社会的目标。
二、检察公益诉讼“随手拍app”项目进展情况
已经进入设计收关阶段,预计5月底完成“随手拍app”设计任务,即将按计划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