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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检察院与团市委共同推动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2022-09-22 10:26:00      来源:梅州未检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和共青团的合作,近日,梅州市检察院、团市委共同签署《关于构建梅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体系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加强未成年人司法领域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衔接配合,共同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协议》中,双方在目标任务、合作方式、合作内容、配套保障四大方面达成合作共识。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四个版块中,双方将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检察机关根据《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服务的意见》服务清单中的相关目录,可联合或委托共青团组织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以项目化运作为载体,支持和引导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提供亲职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同时,在健全合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相关政策等方面,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体系建设。双方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提升我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推动梅州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下一步,市检察院、团市委将通力合作,最大限度整合力量,合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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