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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表扬一批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梅州检察机关4集体和5个人上榜

2024-02-01 16:41:29      来源:掌上梅州
近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2023年度检察工作现代化先进基层单位、2023年度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办案检察官等予以通报表扬,梅州检察机关有多个集体和个人上榜。

据悉,在2023年度检察工作中,全省基层检察院创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举措,积极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业务指标总体稳步优化,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和发展,在创建“家门口、作示范、现代化”基层检察院过程中涌现出一批“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优秀基层检察院。其中,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以及丰顺县人民检察院获评“2023年度检察工作现代化先进基层单位”。
同时,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也涌现出一大批务实进取、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江南检察室(“向阳树”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梅县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蕉岭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等4个集体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优秀集体”,兴宁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吴晓媚、平远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李婷娜、大埔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怡玲、丰顺县人民检察院派驻丰良检察室主任徐丹红和五华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叶洁等5名个人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优秀个人”。

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始终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张慧入选“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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