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司法权威,6月4日下午,平远法院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会,党组书记、院长刘鹏飞作专题宣讲,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宣讲会上,刘鹏飞院长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系统解读和说明,并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角度阐述了执行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刘鹏飞院长指出,“三个规定”建立起了防止司法干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领导干部及司法人员干预司法活动划出了“红线”。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对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随后,刘鹏飞院长通报了平远法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况,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加强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增强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抓好“关键少数”。要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带头遵守,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三是完善制度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操作规范,让干警打消顾虑、卸下包袱,让如实记录、全面记录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