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早上,学生小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刚买的新手机不慎被自己弄丢了,价值6000多元。据了解,小郑是从安徽来梅州探亲过年的,其当天早上乘坐舅舅的摩托车到一便利店购买生活用品,购买好后在回家的途中,手机从其衣服口袋里滑落了出来,而当其回到舅舅家后才发现手机早已不见了。
手机丢失后,小郑拿着舅舅的手机多次拨打自己的手机却一直无人接听,其还编写了酬谢短信发送过去,希望捡到手机的人看到后可以归还,但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原本开开心心的元宵佳节,小郑却被这突如其来的插曲弄得心情一团糟,寻找无果后小郑只好报警求助。
江南派出所民警接到小郑报警后,按照小郑反映的情况,结合其提供的停车位置、时间段,很快便到达其购买生活用品的便利店,准备调取监控视频进行查看,但遗憾的是该便利店并没有安装监控视频。于是,民警通过现场走访周边群众,询问是否有人曾见过小郑丢失的手机。此时,一名群众上前告诉民警,其在早上的时候曾看到一部黑色手机掉在了一辆摩托车旁,但很快就被一名中年男子拾获并带走,其以为是那名男子掉落的手机。
获悉这一重要线索后,民警致电安慰小郑不用着急,先到派出所耐心等候。随即,民警调阅了平安梅州视频监控,并通过发挥智慧新警务的优势,找到了群众口中所说的那名拾获手机的男子。见到民警前来,男子显得有些许紧张,得知民警的来意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愿意将手机交还给失主。经现场核对,男子捡到的手机确实是小郑的。
最后,民警将手机完好无损地拿回给了小郑,“谢谢警察叔叔为了我的一件小事,放弃休息时间,耐心帮我寻找。本来我都没抱太大希望的,但没想到你们真的帮我找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拿回了失而复得的手机,小郑格外开心,对民警连声感谢。同时,民警也叮嘱其,要保管好随身物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警方提醒:手机早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广大群众外出时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若捡到他人遗失的财物,理应归还给失主,切勿因一己私欲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