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宁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注重强基导向,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全力推动人民法庭实现更高水平发展。2019年以来,兴宁法院四个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517件,占全院总案件数的25.39%,占全院民事案件的50.52%,结案5475件,结案率99.24%,一审服判息诉率92.75%,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230件。
一是突出强基导向,在筑牢根基上持续用力。在标准化法庭建设基础上,强化支撑保障,不断筑牢人民法庭科学发展的基石。狠抓党建强素质,坚持将“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四个人民法庭均设立党支部,创建4个党员先锋队、8个党员先锋岗,精心打造“红心向党•执法为民”等4个支部品牌,推动党建与审判融合互促。院领导挂点指导人民法庭党建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理论学习309次、主题党日活动128次,院领导讲党课16次。优化布局强设施,综合案件数量、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等因素,调整法庭管辖区域。加强规范化建设,升级改造软硬件设施,科技法庭、安检监控、信息化办公办案设备一应俱全,实现法庭办公自动化。配备人员强队伍,坚持以案定员和双向选择原则,配置9个“1+1+1”审判团队,提拔任用4名优秀年轻干警担任副庭长,法庭队伍结构日趋合理。定期开展轮岗交流,选配年轻干警到法庭培养锻炼,加强政治轮训及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培育先进模范,强化传帮带教作用。卢红辉荣获全省法院“最美基层法官”,刘慧香荣获“梅州平安之星”。
二是突出为民导向,在便民利民上持续用力。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切实发挥人民法庭纽带作用,全方位服务群众,为基层治理提供司法支持。推动立案便捷化,叶塘、坭陂、龙田三个人民法庭实行直接立案机制,同时根据特殊群众的实际情况,上门办理立案登记手续,人民法庭案件当场立案率及一次性告知到位率达到95.69%。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诉前、诉中、诉后环节,全程推进调解工作,着力化解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调解撤诉率43.58%。龙田法庭依托庭前调解机制,成功调处24件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案件。完善多元化解机制,依托诉讼服务站、法官驻村工作室,加强与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的联系,共同协作化解矛盾纠纷216件。叶塘法庭在何西村探索创建“无讼村居”,联合村委会重点化解相邻纠纷、土地纠纷等案件,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运用“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智能平台,开展网上立案、网上调解、远程庭审478件次,减轻当事人奔波之累。关注特殊群众权益保护,依法为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3.4万元,协助申请法律援助42人次。
三是突出需求导向,在服务大局上持续用力。聚焦兴宁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人民法庭“三服务”职能定位,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聚焦助力营商环境,全力做好稳企助企工作,精心办理涉企案件474件。主动对接辖区企业司法需求,组织法庭干警深入工业园区、立讯公司、保仪生态等28家企业开展“送法上门”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聚焦重大项目建设,坚持靠前一步、担当作为,主动对接辖区党委政府与相关部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及时专业化解法律难题。宁中法庭、坭陂法庭通过提前介入,实地勘查,联动调解,成功化解涉梅龙高铁、水口广梅园建设项目引发的纠纷。聚焦美丽乡村建设,妥善审理“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生态环境等案件86件,设立熙和湾旅游巡回法庭,利用节假日、周末时间为群众提供咨询、调解,助力兴宁创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在破解难题上持续用力。对标先进人民法庭,切实解决好自身工作中存在的基层建设薄弱、涉诉信访多等问题,推动法庭工作科学发展。加强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人民法庭庭长“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文书、庭审、卷宗评查,量化考核审判、案例调研等各项职责指标。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8个高标准数字化审判法庭,启用提升智能审判辅助系统,实现网上立案、调解、开庭,做到法庭与院机关标准同一、服务同质、结果同效。加强判后回访化解涉诉信访,对一些疑难案件特别是不服判决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判后回访,积极为当事人解决困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乡村特点,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形式,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43次,增强群众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