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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梅州人,发现可疑行为请拨打12339

2022-04-12 16:23:54      来源:掌上梅州

近日,梅江区在客都汇广场“摆摊”向市民宣讲国家安全教育知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据了解,今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活动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宣传。

工作人员向市民讲解国家安全知识。

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的电话是多少?你是否感觉国家安全与你的生活距离很远?公民维护国家安全应该尽什么义务?……活动现场各“摊位”前工作人员积极向过往群众宣讲维护国家安全、反诈、禁毒、消防安全、用气用电安全等知识,并通过问答互动让市民将所学知识活学活用。

工作人员向市民讲解国家安全知识。

“随着互联网高速发展,网络已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实施策反窃密的主要渠道,他们通过发送招聘邮件、刊登兼职广告、搭讪好友等方式,以‘高薪’为诱饵,大肆策反我国境内人员。”梅江区相关负责人说,国家安全与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息息相关、近在咫尺,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人人都不是局外人、旁观者,广大公民要提高警惕,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可疑行为或其他破坏活动时,可拨打举报电话12339,用自己的行动,为国家安全贡献力量。在日常生活中,广大群众也要给自己打好“预防针”,如,对个人信息多注意保护,对不明身份人员多加防范,网上求职多留心眼,不要贪恋过于轻松意外获取的利益。

【案例】

案例1:提供核电招标材料,被判有期徒刑20年

蒋某某,男,汉族,1954年生,原系中国某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筹备组副组长。2004年底至2007年6月,蒋某某多次向境外人员王某某提供我国第三代核电招标项目方面的有关材料及内部消息。其中绝密级国家秘密3份,机密级国家秘密1份,情报3份。2010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蒋某某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案例2:95后网上兼职拍军舰,被判“间谍罪”

陈某琳,男,1995年生,广东梅州人,某船舶有限公司员工。2014年2月,一网名为“BILL  LEE”的网友通过陈某琳创建的QQ群“黄埔技工学校”与其勾联,以提供报酬为诱饵,要求其提供所在船厂的内部资料,并对黄船及周边水域停靠的军舰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陈按对方要求,将该厂内部资料逐页拍照后发送给对方,并持续对船厂周边水域进行拍照、观察和标注,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给对方。陈某琳为此每月固定领取月薪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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