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平远县吹响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号角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凝心聚力,全面压实责任,全方位参与其中,为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增添一抹检察亮色。
1、营造浓厚氛围,树立新风
通过上街走访、入户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发放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宣传资料及调查问卷,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率,引导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来。
2、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创建
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结合县委“创文微实事”部署,主动跟进防疫、防洪等中心工作,督促相关部门依法整治医疗污水违规排放、占道经营、河道堆积、县内部分充电桩被占用等问题,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3、开展志愿活动,优化环境
检察志愿者到网格责任区域进行环境卫生清扫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引领社区居民提高文明意识,使社区环境卫生面貌焕然一新。
4、加大巡查力度,促进整改
志愿者化身“巡查员”,对所属责任网格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停车秩序、基础设施等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即时整改、实时跟进,有力加强了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的常态化治理。
下来,我院将持续以实际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当好文明行为的示范员、宣传员、劝导员、监督员,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平远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