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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三张网” 夯实生态检察屏障 护航北部生态发展区建设

2019-07-03 16:56:00      来源: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近年来,梅州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以及省委“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中筑牢梅州粤北生态屏障的工作要求,织密刑事惩治、公益保护、纵横联动“三张网”,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梅州建设生态发展区先行地夯实生态检察屏障。
 
  一、织密“刑事惩治网”,强化生态环境的法律监督。一是严惩危害环境刑事犯罪。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从重打击了一批影响蓝天白云、地表颜值、鱼翔浅底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重大案件。2017年以来,共批捕非法排放、倾倒有毒有害污染物等严重污染环境犯罪,非法狩猎、非法采矿以及严重侵占损毁林木林地、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64件97人,起诉92件138人。二是前移监督关口凝聚打击合力。完善“两法衔接”信息网络平台,与全市43家行政单位实现网络连接,通过对重大行政处罚信息筛查、审查,重点加大对环保、国土、林业、农业、水务等涉及生态文明建设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力度,坚决防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三是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连续5年开展该专项立案监督,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抓手,坚持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打击。
 
  二、织密“公益保护网”,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检察机关把依法参与和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蓝天、碧水、净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措施。一是守护蓝天白云,向大气污染宣战。继去年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后,市检察院抽调专人到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集中办公,定期跟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参与执法检查,排查该类案件线索,着力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是守护清水绿岸,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梅江河是梅州人民的饮水之源、生命之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梅江领域水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151件,发出检察建议151份。通过依法办案,督促整治非法排污企业55家、禁养区养猪场362家、非法牛蛙养殖场44家,督促清理河道19.35公里、垃圾7520吨,督促整改排污口2处、完善排污管网建设19公里,有效保护了梅江流域环境资源。三是守护青山净土,深入参与土壤污染治理。聚焦农用地土壤环境、采矿及其周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的现状,扎实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积极解决环境污染刑事犯罪“轻刑化”与环境损害修复“高成本”之间的矛盾,督促行政部门积极履职、当事人及时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兴宁市检察院针对钟某浩、陈某国等6人从异地转运约80吨工业固体废物倾倒在兴宁某桉树山林地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6被告人赔偿污染环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78.63万,促进生态修复。
 
  三、织密“纵横联动网”,构建“共抓大保护”格局。针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跨部门、跨地域、跨流域的实际,落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一是建立公益守护同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主动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环保领域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市检察院、蕉岭县检察院、五华县检察院分别与同级监察委联合出台了公益诉讼协作意见。各基层检察院与法院共同探讨解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形成保护合力。二是打造韩江流域生态协同保护重点项目。立足韩江是梅州、汕头、潮州“母亲河”的区位特点,市检察院牵头与汕头、潮州市检察院,五华县检察院牵头与河源市紫金、龙川县检察院,建立韩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从案件联合办理、案件线索移送、重大案件会商、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区域信息共享、生态检察协作等方面打破地区壁垒,凝聚跨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合力。推进跨省区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与赣州、龙岩等地检察机关建立闽粤赣“三省五县”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筑牢北部生态保护屏障。三是加强跨区域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工作交流。强化与赣州、龙岩,潮州、汕头、河源等地检察机关的生态保护检察工作经验交流,吴少荣检察长出席梅、汕、潮市级检察机关联合举办的韩江流域公益诉讼协作第一次联席会议,互相交流学习生态保护经验。(综合调研科根据市检察院报送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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