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简报·公告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2024-07-08 09:15:05      来源:兴宁检察

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现将兴宁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上半年,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共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3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4件,占比26.4%。

下一步,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引导干警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持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逢问必录”,强化“有责必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

政法要闻
热点内容
内容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