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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检察机关2024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

2024-07-24 09:48:35      来源:梅州检察

2024年上半年,梅州市检察机关坚持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该项工作落实落细。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市检察机关2024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1-6月,梅州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94件。其中市检察院记录报告32件,占比10.9%;基层检察院记录报告262件,占比89.1%。从被记录报告所涉重大事项类别看,主要集中在司法办案有261件,占比88.8%;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4种情形共33件,占比11.2%。从被填报人职业类别看,被记录人主要来自检察系统外人员,非检察人员占大多数为285件,占比96.9%。

下一步,梅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从严落实“三个规定”,压紧压实填报责任,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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