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榜样力量 弘扬传统美德
——我市举行“法治新征程 巾帼在行动”文艺演出暨第四届梅州市“自强不息好少年”“孝老敬亲好媳妇”授荣仪式
12月20日下午,市妇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联合举办的梅州市“法治新征程 巾帼在行动”文艺演出暨第四届梅州市“自强不息好少年”“孝老敬亲好媳妇”授荣仪式在市山歌剧场举行。市委副书记王庆利、市委副秘书长邓冠明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刘建丰,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局长、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李理和,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王奇足出席活动并为先进典型代表颁奖。各类先进典型代表,我市出席广东省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各县(市、区)妇联主席,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妇委会(女工委)主任等共200多人参加活动。

授荣仪式上,郭智锐等20名同学被授予第四届梅州市“自强不息好少年”,邹静珊等20名同志被授予第四届梅州市“孝老敬亲好媳妇”。现场还公布了一批获全国表彰和省命名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王利珍等3人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梅江区江南街道新中社区等5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五批广东省家庭文明建设示范点”。

(市委副书记王庆利为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个人颁奖)

(市委副秘书长邓冠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刘建丰,市妇联主席蔡雪嫦为第五批广东省家庭文明建设示范点授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刘建丰,市妇联主席蔡雪嫦,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局长、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李理和,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王奇足为第四届梅州市“自强不息好少年”和“孝老敬亲好媳妇”授荣)
文艺演出中,市妇联为弘扬客家妇女优秀品德专门打造的山歌对唱《客家妇女美名扬》,为宣扬“自强不息好少年”打造的情景剧《绽放》,以及配乐诗朗诵《跨越100年》、独唱《不忘初心》、舞蹈《闯天涯》等充满正能量的节目,赢得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客家山歌对唱《客家妇女美名扬》

配乐诗朗诵《跨越100年》

独唱《不忘初心》

舞蹈《闯天涯》
开展第四届梅州市“自强不息好少年”“孝老敬亲好媳妇”评选活动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叶帅精神和继承客家传统美德重要举措。评选活动连续四年得到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的大力支持。
据了解,此次活动旨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通过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示范作用,培育新时代家风文化,激励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发挥重要作用,争当铿锵玫瑰,为梅州打造“三宜”城市范例贡献巾帼力量。
获奖单位及个人名单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名单
王利珍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笑茹 梅州市爱心天使义工协会会长
陈宏香 梅州市人民医院儿科党支部书记、
儿童医学中心主任兼新生儿科主任
广东省家庭文明建设示范点名单
梅江区江南街道新中社区
梅县区南口镇车陂村
平远县上举镇上举村
大埔县百侯镇侯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