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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李粤贵副检察长到梅州调研检察工作

2020-07-27 21:32:51      来源:梅州检察
  7月21日至22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粤贵先后赴大埔县检察院、蕉岭县检察院、兴宁市检察院调研指导检察工作。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林淑瑜、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吴声堂参加调研。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少荣,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永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润芳,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金芃分别陪同有关调研。
  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委托,7月22日上午,李粤贵副检察长一行在吴少荣检察长,蕉岭县委书记、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党委书记陈伟明,蕉岭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蓝海的陪同下到林贻影检察长基层联系点蕉岭县检察院开展联系基层检察院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蕉岭检察工作情况汇报。期间,还参观了蕉岭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朝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图书阅览室、书画室、检委会会议室等功能区,详细了解该院各功能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该院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养的系列做法表示肯定。
  李粤贵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蕉岭县检察院检察工作,认为该院围绕蕉岭经济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他指出,蕉岭县检察院作为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挂点联系的基层检察院,应当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作风从严要求自己。
  ➤一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树牢法治理念,确保办案质量,着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要充分发挥检察公益监督职能,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主动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重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充分发挥公益监督职责,服务蕉岭“美丽乡村”建设。
  ➤三要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统筹推进检察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检察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着力强化理论武装,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四要注重数据和考核要求,引导检察官以数据报表为工具,落实落细各项考核考评要求,积极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把检察办案工作做得细致、做到极致。
  在座谈会上,吴少荣检察长强调,蕉岭县检察院要把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挂点作为鞭策和动力,立足检察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主动谋划、主动服务蕉岭经济社会发展,以“能作为、善作为、多作为”的进取精神,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7月21日下午、7月22日下午,李粤贵副检察长一行分别深入大埔县检察院、兴宁市检察院调研指导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调研中,听取了全市检察机关及大埔县检察院、兴宁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汇报,就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如何进一步有针对性地补足短板、提升工作质效进行交流探讨,就今后如何进一步补齐短板、提升工作质效进行指导。
  李粤贵副检察长肯定了我市两级院检察工作成效,认为两级检察院认真及时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梅州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对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具体要求:
  ➤一是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高检院张军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检察工作新理念谋划、引领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
  ➤二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努力适应检察官员额制、内设机构改革等司法体制改革带来的变革和挑战,积极沟通协调,强化力量投入,努力开创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局面。
  ➤三是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通过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等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配套机制,加大办案力度,全面落实好检察机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职责。
  ➤四是着力强化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按照“求极致”的办案要求,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知识更新、实践锻炼,使干警成为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的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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