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4月上旬至2024年7月上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4日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政同志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委务会部署、调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反馈会精神,要求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要求上来,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彻底的斗争精神、系统的常态长效抓好巡察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委机关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周政同志担任组长,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委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带头作用,牵头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各责任部门对照方案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定期通报、对账销号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有力保证整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三)细化整改措施。委领导班子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经多次修改完善并报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形成了《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问题、措施及责任分工》清单,明确了市委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2个问题的总体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召开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分析问题症结,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四)坚持统筹兼顾。集中整改期间,聚焦市委两轮巡察市县政法部门反馈问题,在全市政法部门部署开展“抓党建带队建、抓纪律强作风、抓办案促公正”专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政法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五)完善制度机制。注重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深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举一反三,推进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在巡察整改工作期间,围绕巡察整改4个方面22个具体问题,修订完善或新制定8项规章制度、1个工作计划、2个方案,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堵住一个漏洞,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发生,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第一方面问题:上一轮巡察、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1. 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市委政法委党员领导干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会议要求,做好会前准备,确保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打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三是领导班子和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四方面内容22个问题进行查摆,深挖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四是结合巡察整改,会后认真抓好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的整改落实。
第二方面问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不够,履职尽责有差距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意识不够强
2. 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并严格落实。2024年共召开市委政法委全委会4次、委务会2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2025年以来召开全委会2次、委务会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二是制定《关于印发〈市委政法委2025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定期督办进度,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各项政法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限期完成。
三是坚持服务中心、保障大局,聚焦“百千万工程”、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等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全市政法机关,加快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全力护航梅州高质量发展。
3. 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停留在表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党员大会、各党支部会议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二是制定完善请示报告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
三是严格落实“协管”“协查”有关规定,协助市委组织部开展相关考察工作。
4. 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深入开展“围屋家访”工作,推动市、县、镇三级领导干部下沉村(社区)、网格,做到政策宣传在一线、调查研究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在一线、工作落实在一线。
二是扎实推进以县级为重点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持续深化“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筑牢社会治安基层基础。
(二)统筹协调不够有力,履职尽责存在差距
5. 对“牵头抓总不够有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成效不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切实加强对法治梅州、平安梅州建设统筹。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的职能作用,调整完善工作架构,制定工作要点和相关工作方案,构建全市政法工作一盘棋整体格局。
二是有力防范打击治理电信诈骗。2024年和2025年上半年全市相关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
三是预防和治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取得成效。2025年上半年,相关案件数同比下降。
四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推动卫健、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开展排查监测,落实救治救助各项工作措施。
五是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线索摸排和打击力度。
六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工作,稳妥化解了一批风险隐患,全市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6. 对“督导不到位,执法监督乏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督导。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强化督办落实,督促政法各单位履职尽责,及时发现和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
二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依规妥善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三是通过复盘倒查补短板,加强法治宣传、家庭教育指导,加强重点场所治理等,全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数下降。
四是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传达学习典型案例,督促政法各单位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认真抓好“三个规定”的执行落实。
(三)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
7. 对“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和舆情管控乏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及时调整市政法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协调小组,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动,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舆情。
二是严格落实舆情研判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对网络舆情信息进行会商研判,及时部署核查处置工作,确保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8. 对“信访处置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依法规范办理信访事项,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定期会商交流,深入推进我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通过案件交办、核查处理、跟踪督办,着力提升办理质效。
9. 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够有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新媒体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二是及时修订完善了《“梅州政法”宣传平台日常管理制度》《“梅州政法网”网络安全日常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新媒体规范化运行和信息安全。
第三方面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作风建设松弛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0. 对“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更新调整不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4年12月26日召开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调整了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委机关班子成员根据会议部署和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1. 对“日常谈话提醒工作存在‘走过场’现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4年12月26日召开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认真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日常谈话提醒的要求。
二是调整市委政法委谈话提醒工作计划。委机关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严格落实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工作和个人实际开展谈话提醒,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让干部职工切身感受到党的严管和厚爱。
三是认真做好记录,定期督促检查,促进谈话提醒规范开展。
12. 对“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4年12月26日召开党的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
二是制定《市委政法委“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方案》,选取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三是结合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典型案例进行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并认真整改。
(二)工作作风不严实
13. 对“机关作风不实,存在形式主义”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规范“粤平安”云平台推广应用,切实为基层减负。
二是深入推进预防和治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三是加强全市视频资源的联网对接,并积极主动向“百千万工程”指挥部推送,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百千万工程”信息综合平台已推送挂接视频量6397个,视频覆盖率达到100%。
14. 对“内务管理松弛,存在安全风险”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全面加强内务管理。重新调整办公室人员分工,明确专人专责管理机关文档印章、财务印章,规范办文登记和密件流转登记,妥善保管会议记录本,防止遗忘遗失遗漏。同时,对保密室的环境进行整改提升。
二是严格规范资产管理。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补齐标签,合理使用,发挥效益。对一些使用年限到期拟报废的资产进场清理、销号。
三是经委务会研究同意,已将闲置的101宿舍及相关店铺移交机关事务局托管出租。
四是重新修订委机关制度汇编。
五是建立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库和涉政法业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库。
(三)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廉洁隐患
15. 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对超标准发放的相关工作补贴进行清退,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建立《加班记录表》,对临聘人员加班事宜进行登记和审核,规范发放加班补助。
二是自查专项工作经费列支情况,逐一对照进行整改。
三是规范报账审核程序,完善凭证和佐证材料,加强事前申请、事后复核。对存在瑕疵的凭证单据复核后进行完善。
16. 对“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管理缺失”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市委政法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监督管理,积极做好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基金会依据法律和章程开展公益活动。
二是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按照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对标问题作出相应整改,于2023年11月移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2022、2023、2024年度工作报告已顺利通过市民政局检查。
第四方面问题:党建基础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一)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7. 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修订“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规范会议记录,完整全面记录班子成员研究审议事项的讨论、逐一表态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的情况。
18. 对“民主生活会不严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市委政法委党员领导干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主要领导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成员撰写的个人发言提纲逐一审阅把关。
三是2024年11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之间相互批评坦诚相见、开门见山、直点问题,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四是会后结合巡察整改认真抓好剖析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组织生活会不严谨,党务工作不扎实
19. 对“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二是第一党支部根据要求,对相关党员年度评议结果重新评定。
三是机关党委加强对各党支部的督促检查,派员列席各党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确保民主评议党员规范开展。
20. 对“谈心谈话未做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根据要求,制定《市委政法委谈心谈话工作制度》,明确谈心谈话的主要类型、主要方式、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
二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4个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带头开展谈心谈话。
三是机关党委全程指导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派员列席各党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督促各党支部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
21. 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委务会,委机关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
二是对任职试用期未按规定执行的干部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后再进行任职。
三是对2021年以来干部提拔晋升纪实材料进行整理,对不规范的情况核实后进行完善。
四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委机关提拔晋升干部的考察方案中规范设置人选资格条件。
22. 对“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委务会,委机关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等文件。
二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沟通,做好相关招聘工作的调查核实工作。
三是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建立委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委机关管理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核查,相关材料按时归入档案。按照要求对档案室进行完善,确保安全。
四是规范开展年度考核,对长期休病假的同志2024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定等次”。
五是修订委机关请休假制度,规范审批请休假流程。长期休病假的按期提交疾病证明。
六是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借调干部要求,委机关没有从基层抽调干部。
三、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等,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断健全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做好整改问题跟踪问效,对整改解决的问题,坚持动态跟踪,加强日常监督,深入做好复盘分析,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中发现的工作短板和弱项,注重治本和预防相结合,扎牢制度笼子,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重要举措。持续总结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竞标争先,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梅州实践。
三是进一步锻造政法铁军。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全市政法系统“抓党建带队建、抓纪律强作风、抓办案促公正”专项工作。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创建“四强”党支部,不断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深化警示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晋升流程,提高委机关选人用人工作的质效和认可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3-2342156;邮政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机关路9号市委政法委大院;电子邮箱:mzzfwzzc@163.com。
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