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某学校原会计李某贪污案,在兴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为充分发挥 “身边案” 教育 “身边人”的震慑效应,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兴宁市检察院联合兴宁市教育局,组织开展职务犯罪观摩庭审活动。邀请教育系统相关学校财务岗位工作人员近百人旁听,人民监督员到场对检察官出庭履职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
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当庭讯问,并针对被告人所涉罪名客观全面、层次分明地向法庭出示证据,清晰揭露被告人权力异化轨迹。面对确凿证据、不辨事实,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理想信念之堤一旦被冲破,犯罪就会像洪水一样汹涌而入。”庭审教育环节,公诉人结合该案,以“算好人生七笔账”为切入点,从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等多个维度,警示旁听人员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有声的审判,无声的震撼。观摩庭审活动将真实案件化为“活教材”,为现场人员上了一堂直击心灵的纪法课。“亲眼目睹昔日同行站在被告席上,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沉重代价。”参与旁听的学校财务人员表示,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出庭行为规范、履职准确到位、指控犯罪有力,同时给现场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警示教育课,效果很好。”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和庭审效果予以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