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的工作部署,促进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依法规范,结合《蕉岭县检察院关于对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近日,蕉岭县检察院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到该县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
本次巡回检察通过实地查看、台账查阅、检所沟通等方式进行。巡回检察小组查看了《在押人员情况检察台账》《驻看守所在押人员检察日志》《未成年在押人员花名册》等派驻检察工作台账,对派驻检察人员日常履职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双联网”监控视频,实时掌握在押人员在仓内的动态,核查是否存在在押未成年人与成年人混关混押、“牢头狱霸”等情形,避免在押未成年人被“交叉污染”。此外,还对提审室、在押人员食堂、医务室、监区等区域的管理进行检察,确保在押人员的生活、医疗等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保证看守所各项安全制度得到落实。
通过此次巡回检察,进一步督促看守所强化“监管场所无小事”的大局意识,加大了刑事执行检察力度,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