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在工作中的一次次实践。丰顺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利用一次次的细心调解和服务,让法律的光辉温暖人心。近日,丰顺法院留隍法庭联合丰顺县留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并就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据悉,因江某私挖山泥和山石,导致了山体滑坡,损坏了蔡某的房屋,双方于2021年10月24日签订了关于房屋遭到破坏损失赔偿协议,确定江某一次性赔偿蔡某5万元,在向蔡某支付2万元后,江某于2021年11月1日写下欠条,约定于2021年11月15日前清偿余下的3万元,但江某却迟迟未按约定支付余下款项。蔡某向其索要未果后,分别向村委、镇政府综治办和县12345热线办反映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江某承诺于11月底前将所有欠款还清,但江某仍未按约定期限支付3万元。无奈之下,蔡某来到留隍法庭寻求法律帮助。法庭工作人员听完蔡某讲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安抚好蔡某的情绪,耐心解答其法律问题,并马上联系另一方当事人江某。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是留隍当地人,法庭工作人员联系丰顺县留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邀请他们一起前来留隍法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要因为这3万元伤了和气,还坏了名声。”法庭工作人员耐心向江某释法明理,仔细分析了他的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及给其本人造成的不良影响。通过法庭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轮流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蔡某和江某之间的“疙瘩”解开了,二人握手言和,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整个过程便捷高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江某表示会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蔡某支付3万元,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丰顺法院留隍法庭和留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合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