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二维码,工资就支付到账了,安全又方便啊!感谢检察院帮我们讨回被拖欠了四年多的工资,可以安心过个年了!”1月26日上午,丰顺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特别热闹,30名工人分批次到现场,领回了被某电声厂拖欠了四年多的工资,满心欢喜的他们向办案检察官赠送了锦旗,表达内心的谢意。
近期,丰顺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中了解到,某电声厂拖欠30名工人工资长达四年多的时间,该厂负责人舒某某长时间离开居住地,对工人们避而不见,导致工人们无法拿到自己的工资。2021年1月3日舒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接案后,承办检察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而是紧盯解决工人“讨薪难”、化解矛盾纠纷这个焦点,及时到相关部门获得被欠薪工人的信息,核实欠薪证据和欠薪明细。之后又主动联系舒某某的家属,阐明舒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在经过一番耐心的释法说理后,舒某某的家属同意支付30名工人的工资。检察官还告知舒某某的家属,马上要过年了,工资尽量要在过年前还给工人,让大家踏踏实实过好年。
“大姐,麻烦打开你的收款二维码,4770元的工资通过微信支付给你……”小年的这天上午,在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舒某某的家属如数把被拖欠的工资交还给30名工人,30名工人也对舒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检察官的能动司法,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促成了“事心双解”。
近年来,丰顺县检察院积极推动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政策落地落实,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有效化解劳资纠纷中的矛盾隐患,于细微处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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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