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平远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7个工作日内将案件顺利执结,让执行案件跑出“加速度”,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某装修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某、某农庄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装修工程款70436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迅速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依法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账户,积极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人支付了装修工程款70436元及相应利息,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