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上诉人官某玲来到梅州中院,将两面分别写着“解民忧心系群众 尽职尽责为民服务”“尽心尽责 热情服务”的锦旗、两束鲜花送到梅州中院一楼大厅导诉台,委托工作人员将东西转交民二庭法官曾柳青和书记员朱棋,“鲜花送给最美的人,你们的法官和书记员,让我切身感受到了法律是有温度的!”
2019年间,家在黑龙江虎林市的官某玲只身一人到梅州务工,因在工地摔伤右臂,劳动功能障碍等级被评定为八级。三年来,官某玲辗转多地医治伤病,经济状况极为困难,经历先行仲裁和一审判决后,官某玲于2022年9月5日上诉至梅州中院。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曾柳青加班加点阅卷了解案情,细致了解案件的细节及诉求。因官某玲对一审法院认定的医疗费负担、停工留薪期工资不服,曾法官便一一核对官某玲的住院时间、工资标准,详细向官某玲讲解法律规定,释明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认定依据。官某玲在正确理解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陆续提交新证据,梅州中院先后组织了三次庭审,对案涉证据进行认真细致质证。
朱棋是该上诉案件的跟案书记员,在两个半月的三次庭审期间,她始终热情为官某玲提供力所能及的诉讼服务。官某玲因变更住址担心收不到诉讼材料,朱棋向她保证:“变更地址没有问题,我一定会让你收到材料再开庭”。官某玲提前半个小时来到法庭外等候开庭,考虑到官某玲身体状况不佳,朱棋放下手中的工作,将官某玲引导到休息区,为她送上温水并在旁陪伴。
三年维权,官某玲身心俱疲,法官严谨细致的庭审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周到服务,让孤身异地打官司的她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不管案子是输是赢,我都要送锦旗感谢你们!”2022年11月17日,经历了三次庭审的官某玲真诚地对曾柳青和朱棋说。
庭审结束后的第二天,官某玲收到了法院送达的判决书,终于放下心头大石的官某玲准备启程回老家与亲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