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卢某及其女儿的家庭困境、身体情况,承办人迅速行动,在初步核查卢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后,随即依职权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引导卢某提交相关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材料。
为确保卢某尽快获得救助,承办人加快办案进程。经审查,申请人卢某的情况符合最高检和全国妇联联合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因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的困难妇女的救助情形,应当予以救助。
4月26日,兴宁市检察院依法向卢某母女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5万元。
考虑到卢某及其女儿的家庭困境、身体情况,承办人迅速行动,在初步核查卢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后,随即依职权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引导卢某提交相关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材料。
为确保卢某尽快获得救助,承办人加快办案进程。经审查,申请人卢某的情况符合最高检和全国妇联联合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因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的困难妇女的救助情形,应当予以救助。
4月26日,兴宁市检察院依法向卢某母女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5万元。
主办单位: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Copyright © 2019 www.mzzf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机关路9号 电话:0753-2250682 传真:0753-2250682 E-mail:mzswzfw@163.com 粤ICP备19013797号 粤公网安备 4414020200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