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不敢相信!民警在我报警的当晚就给我打了电话,告诉我嫌疑人都抓到了,被偷走的酒也全部找回来了。”
8月7日,事主洪先生特地制作了两面写有“神速破窃案 雄风扬警威”“破案神速 执法为民”字样的锦旗,先后送到分局刑侦大队和三角派出所,感谢办案民警破案神速、心系群众,为其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案情回顾
“打开车尾箱后发现部分名贵洋酒、白酒都被盗了,损失比较惨重,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回来……”
8月1日上午10时,事主洪先生发现自己停放在梅江区梅园新村南小区停车场的汽车遭遇了盗窃,车尾箱放置的大量名酒不翼而飞,损失金额约为2.8万元,心急如焚的他赶忙前来报案。
案发后,刑侦大队联合三角派出所立即对该案展开侦查,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的视频监控,民警发现就在事主报警前不久,3名年轻男子曾在该停车场来回行走,四处观察,时不时还会用手拉一下汽车车门,形迹可疑。
于是,民警以案发现场监控视频线索为切入点,对案发地周边开展走访调查和取证,并结合掌握的线索,对作案手段和作案对象进行分析研判,最终锁定了作案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当晚21时,办案民警在梅江区三角镇上坪安置区附近抓获涉嫌盗窃车内财物的冯某、曾某、刘某等三人,追回被盗名酒一批。
经审讯,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对其在梅州城区结伙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交代了将盗得的部分名酒进行倒卖牟利。经深挖扩线,办案民警循线抓获另一名收购赃物的违法嫌疑人朱某森,追回被倒卖的部分名酒。
目前,冯某、曾某、刘某因作案时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公安机关依法对三人作出行政处罚;朱某森因收购赃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拉车门”盗窃违法犯罪成本低
没有太多技术含量
得手概率却不低
究其原因
主要是受害人安防意识淡薄
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防范此类盗窃关键在于提高安全意识,养成良好习惯。请广大车主做到:车辆尽量停放在有监控覆盖的区域或者有专人看管的场所,离车后要养成随手锁门窗的习惯,车内贵重财物随身带走,切勿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