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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化解纠纷渠道实现案结事了

2024-07-01 09:10:39      来源:梅州日报

在全县各乡镇设立16个诉源治理工作站、10个法官服务点……丰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畅通化解纠纷渠道,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立案、送达、庭前、庭审、庭后、判后等全过程,积极培育“丰调语顺”调解工作品牌,实现案结事了。

▶▶诉前调解+类案示范,开启解纷“加速度”

日前,丰顺法院成功调解7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

2017年至2018年期间,7名业主与梅州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明确约定了交房时间。后来,该公司因小区验收问题迟迟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7名业主将该公司起诉至丰顺法院,要求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案件诉讼请求基本相同、事实清楚且为同一被告,此类案件后续可能会有其他业主起诉。”立案庭法官决定开展诉前示范性调解,和人民调解员多次与该公司、业主沟通,并引入小区的物业公司作为第三方参与调解,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以物业管理费的形式折抵逾期交房违约金,保障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丰顺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通过类案示范性调解的方式,能够让当事人更加理性地评估和衡量诉讼风险,为同类型案件的化解提供参考与指引,力促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高效化解。据介绍,丰顺法院不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邀请10家调解组织入驻法院调解平台。2023年至2024年4月,该院共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52件,依法办理司法确认案件233件。

▶▶庭中调解+客家谚语,打开解纷“减压阀”

“邻里间,和为贵……外来客,如亲友,多帮助,不欺生。大家消消气,有事好商量,若系鉴定,必然会花费双方更多时间和金钱。判决一出,也会影响你们邻里感情。” 在办理一件邻里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结合谚语,耐心地与当事人释法说理。

原告陈某认为其居住的房屋卫生间墙体、房顶、墙皮脱落,系被告李某房屋的卫生间用水渗透所致,多次与被告协商无果,于2023年10月诉至丰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费用。

“被告是60多岁的老年人,未必听得懂法律语言,但肯定能听得懂通俗易懂的客家方言。”在本案开庭当日,承办法官积极运用客家谚语,耐心地从邻里关系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劝说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使得双方当事人的心情逐渐平复,关系得到缓和,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由被告李某对其居住的三楼卫生间进行修复整改,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等。

引入方言和谚语做调解工作,是丰顺法院将客潮“和”文化生动运用的一个缩影。该院基于丰顺客潮融合这一特点,引入熟悉社情民意、精通“客潮”双语的网格员和人民调解员,巧用方言谚语,妥善化解民事纠纷,收到良好效果。

▶▶判后答疑+访源治理,打造解纷“终点站”

“非常感谢法院组织我们进行沟通调解,解释清楚了我的疑惑,还帮我调解成功,省下了不少费用!”小张父亲在调解结束后向接访人员连声道谢。

2023年10月,未成年人小张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沿206国道行驶时,与李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小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李某将小张及其父母诉至丰顺法院,法院依法判令小张的父母向李某赔付各项费用损失合计54000多元。然而,小张的父亲对生效判决书中的护理费、误工费计算方式不理解,到丰顺法院进行信访并申请再审。

丰顺法院接访人员启动判后答疑机制,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共同接访,进行释法析理:“关于这些费用,我们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结合现有证据计算的,而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接访人员通过与当事双方反复沟通,背靠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50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剩余款项。

案结事了,从来不是一判了之。丰顺法院全面推行判后答疑机制,避免当事人因法律文书的不解或误解而上诉或申请再审,坚持诉源治理、执源治理、访源治理一体推进,切实解决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吕彩君 陈洋聪 曾志豪 黄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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