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梅州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新路径,着力破解执法领域痛点难点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筑牢监督基石,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梅州坚持将监督挺在前面,持续健全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2025年全市检司联动工作联席会议
——完善制度框架。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检司联动现代化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构建起检司联动协作机制,强化涉企执法监督。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梅州市推进涉企跨部门“一业一查”“综合查一次”监管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有效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及执法扰企问题。针对企业不了解信用修复的申报流程、时限等问题,市司法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印发《梅州市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工作方案》,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及时修复失信、重建信用,增强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畅通监督渠道。市县两级建立起包括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在内的15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并在全市110个司法所设立涉企执法线索收集点,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同时,邀请企业、行业协会参加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座谈会,主动走访企业,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市县两级共召开企业座谈会9场,走访企业415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33个。
梅州市司法局与梅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召开企业座谈会
——强化监督质效。市县两级全面启用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代表本级政府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针对不合法、不适当、不规范的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共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提醒函或督察建议书25份,相关执法部门均已落实整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的联动,同时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及时发挥监督作用,督促执法部门落实整改,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推行包容审慎,彰显执法温度与力量
梅州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实现监管力度与温度的统一。
——推行“首违不罚”与“轻微免罚”。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且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给予纠错空间,以教育指导、责令改正为主。2022年以来全市适用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办理案件4万多宗、减免罚金4700多万元,覆盖企业1700多家。
——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全面公示适用的行政裁量权基准,提高执法透明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压缩执法随意性空间,确保同案同罚、过罚相当,杜绝畸轻畸重。
——探索柔性执法方式。积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性手段,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包容环境。
——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观察期”内优先采取柔性执法方式。目前,全市共出台17个执法“观察期”专门制度,其中市级层面3个,县级层面14个。
精准靶向发力,整治四类执法顽疾
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刀刃向内,精准整治。
——杜绝“过度执法”。落实涉企行政执法公示,严格规范涉企检查依据、频次和标准。2025年我市入企检查总量大幅下降。2025年1-6月,全市入企检查总次数为10715次,较2024年同期减少6074次,同比下降36.18%。推行“亮码入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做到亮证即亮码、亮码即定位、定位即监督,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我市在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领域以及试点镇街累计亮证4228次,亮证人员951名。
开展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
——摒弃“机械执法”。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能力水平,使其在执法中能结合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避免生搬硬套、僵化处理。
——严禁“逐利执法”。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彻底清理违规设定罚款指标、挂钩考核等行为。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减少现场执法人员权力寻租机会。
——破除“一刀切”。坚决反对脱离实际、简单化的执法方式,要求充分考虑行业特点、企业规模、区域差异等客观因素,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监管,避免政策执行“层层加码”。
执法水平提升,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梅州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差异化、精细化的监管服务让企业感受到更多尊重与便利。企业普遍反映执法环境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对企业的干预减少,指导帮扶增多,执法服务水平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正转化为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动力。
下一步,梅州将继续深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梅州苏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