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委政法委工作会议提出的“321”工作要求,丰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推进“平安之乡”实践创新项目建设,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守住社会稳定底线。今年3月,丰顺法院申报《完善诉讼调解机制推进“平安之乡”建设》实践创新项目后,随即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兼责任领导的专门领导小组。制定《丰顺法院完善诉讼调节机制推进“平安之乡”建设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4月11日,丰顺法院召开“平安之乡”实践创新项目工作部署会,明确实践创新项目具体内容,部署诉讼调解相关工作。
二是加强诉调工作,突出项目亮点。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依托消费维权调解工作室、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等平台,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联合丰顺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丰顺支公司,在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设立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1月至4月,丰顺法院共审结民事案件412件,调解198件,撤诉63件,调解撤诉率63.35%,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91.73%。
三是加强宣传攻势,营造良好氛围。加大诉讼调解和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向《梅州日报》、“平安之乡·梅州政法网”、“平安之乡”公众号等平台投稿,通过“媒体报道+后续评论”模式,放大司法宣传效应,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1月至4月,丰顺法院共在《羊城晚报》《南方法治报》《梅州日报》等报刊发表新闻宣传稿27篇,在梅州电视台《民生820》《梅州法苑》等栏目播放电视新闻6期,在“平安之乡·梅州政法网”发表信息稿件3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