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执行效率,强化执行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目标,近日,丰顺法院出台了《关于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的方案(试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今年1至5月,丰顺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44件,结案232件,结案率52.25%,收案数与结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34.57%和56.76%,结案率比去年同期增长5.86%。
一是分工合作,将执行队伍团队化。根据案件情况,组建了简易执行团队、精执执行团队和综合执行团队三个团队,分别实施不同节点的工作,彼此既分工又合作,改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简易执行团队下设集中查控组、速执组、保全组,负责办理简单易执、易结的案件;精执执行团队下设精执一组、精执二组,负责办理普通、繁复案件;综合执行团队下设终本监控组、指挥管理平台组、内勤组,负责终本案件的复核和其他内勤事务。
二是细化标准,明确繁简案件范围。《方案》对简易执行案件和普通执行案件的范围、步骤、时限、方法分别作了详细的规定。明确简易快执案件包括银行存款、支付宝账户或其他金融机构账户款项等可足额清偿债务的案件;通过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或进行财产查控后,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案件;可以简单处理的财产保全案件、追索诉讼费案件、罚金、没收财产案件;不动产过户、对终本或终结后已执行完毕的恢复执行案件等;普通案件包括经过调查发现财产无法足额清偿债务的金钱给付案件、需要采取评估、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的案件、恢复执行的案件等。
三是科学筛选,规范繁简分流模式。《方案》中制定了两次分流模式,第一次分流是在立案阶段,先由立案庭将简易快执案件中财产保全案件、追索诉讼费案件、罚金、没收财产、不动产过户等案件排案至简易执行团队中的保全组和速执组,其余案件除恢复执行案件分至原承办人外,随机分案。第二次分流是在执行阶段,由综合执行团队签收案件并交至简易执行团队的集中查控组,集中完成发出执行通知书、网络查控等前期工作,之后根据财产查询结果,将简易案件交由速执组直接办结,普通案件二次分流至精执执行团队办理。通过两次分流,整合司法资源,切实提高执行效率。(谢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