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执行质效,从2018年6月起,丰顺法院试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办案机制,根据执行案件难易程度,建立完善案件分配和人员组合机制,实行“简案快执、繁案精执”。至2019年5月,丰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891件,执结682件,执结率76.5%,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由121.74天/件缩短为99.11天/件,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由86.9天/件缩短为64.31天/件。6月13日,丰顺法院在总结试行经验基础上,出台《关于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办案机制的方案(试行)》,完善执行案件快执快结、繁简分流工作机制。
一是分工合作,组建执行团队。改变“一人包案到底”传统办案模式,组建简易执行团队、精执执行团队和综合执行团队,对执行人员合理调配。简易执行团队下设查控组、速执组、保全组,负责办理简单易执、易结案件。精执执行团队下设精执一组、二组,负责办理普通、繁复案件。综合执行团队下设终本监控组、指挥管理平台组、内勤组,负责复核终本案件和内勤事务。通过对执行人员的合理调配,优化团队之间、团队内部的任务分工和职权分工,实现人员分类、事务集约。
二是细化标准,做好案件分类。明确划分简易快执案件和普通案件范围,提高可操作性。简易快执案件包括银行存款、支付宝账户或其他金融机构账户款项等可足额清偿债务案件;通过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或进行财产查控后,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案件;可以简单处理的财产保全案件、追索诉讼费案件、罚金、没收财产案件;不动产过户、对终本或终结后已执行完毕的恢复执行案件等。普通案件包括经调查发现财产无法足额清偿债务的金钱给付案件;需要评估、拍卖、变卖的案件;恢复执行案件(不含对终本或终结后已执行完毕的恢复执行案件)等。通过对案件的甄别分类,划分难易,为执行事务合理分流和集约管理提供依据。
三是科学筛选,规范分流模式。执行案件由综合执行团队签收后进行两次分流,第一次分流是由立案庭将简易快执案件中财产保全、追索诉讼费案件、罚金、没收财产、不动产过户、对终本或终结后已执行完毕的恢复执行等案件,分案至简易执行团队保全组、速执组,其他案件交由简易执行团队集中查控组完成制作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强制合一执行裁定书和提起网络查控、传统查控、结果分析。第二次分流是根据财产查询结果,将简易快执案件交由速执组办理,普通案件分流至精执执行团队办理。通过两次分流,整合司法资源,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实现全部案件快速反应、简易案件快执快结、普通案件精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