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五华法院立足家事审判职能,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家事审判工作规范化建设,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成效初显。1月至7月,五华法院共委托家事调解员调解案件243件,达成调解协议36件,经调解后自愿撤诉76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确保机制科学有效运行。成立以院长张晓辉为组长的家事审判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家事审判工作。制定《五华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实施办法》《五华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等文件,规范家事案件调解程序,为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疏导员工作经费提供制度保障。在法院设置调解室,为家事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提供场所。
二是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积极开展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与五华县妇联、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联合成立五华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前介入家事纠纷,自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共成功调解30多起家庭纠纷。建立家事审判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制定各部门关于家事审判改革创新任务、职责一览表,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联动责任。
三是强化家事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化解家事纠纷能力。通过宣传、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等方式择优聘任21名家事调解员和8名家事调查员,加强岗前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组建家事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并专门配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集中审理家事案件,提升家事案件审判质效。
四是创新家事审判模式,努力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牢固树立人性化审判理念,实行财产申报制度,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立案受理家事案件后,先行委托家事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一个月内能调解结案的,依法制作调解书或裁定书,一个月内不能调解结案的,转入审判程序审理。建立和完善反家暴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作用,加大对家暴行为的惩戒力度。积极开展家事案件巡回审判活动,提升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