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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法院四项措施做好内设机构改革

2019-09-10 15:09:43      来源:梅县法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自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以来,梅县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结合法院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推动内设机构改革,确保如期顺利完成。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内设机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内设机构改革的日常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布置改革任务,明确工作节点,落实责任到人。制定改革工作方案,明确职责,有条不紊地落实改革步骤和节点。
 
  二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队伍稳定。及时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干警座谈会,将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改革内容、要求向全院干警进透彻,并及时开展自上而下谈心谈话,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克服畏难情绪和消极懈怠思想,引导全院干警拥护、理解、支持改革,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上级法院的部署上来。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合理安排调整人员。及时向上级法院和区委请示汇报,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政法委等部门的协调沟通,落实好内设机构相关文件,坚持全院上下一盘棋推动人员调整和分流安置工作。
 
  四是理顺职责,做好统筹衔接。根据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要求各部门扎实做好改革后的工作衔接,迅速进入状态。及时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切实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各项配套工作做细做实。(钟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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