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实践创新

丰顺法院四项措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2020-04-17 20:42:51      来源:丰顺法院
  近年来,丰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相关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公正司法的核心价值,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庭前准备程序,健全出庭作证制度,实行繁简分流机制,落实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提升刑事审判质效,取得了一定成效。2018年至2019年,丰顺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357件,判处罪犯487人。其中,普通程序案件41件,简易程序案件306件(刑更案件7件,2019年未结案件3件);上诉案件25件,发改2件;判无罪案件1件;改变检察院定性案件6件,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案件4件。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庭前准备程序。多次组织刑事审判庭同志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贯彻“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三个规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改革的精神内涵和目标要求,确保改革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同时,规范庭前准备工作,庭前需查明被告人身份、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告知被告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注重庭审礼仪,开庭时着装规范,用词准确,抓住重点,强调法官主导地位,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刻录成光盘附档。
 
  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出庭作证制度。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机制,进一步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被告人对犯罪事实有异议的案件,由公检法配合做好关键证人思想工作,确保出庭作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作《证人出庭通知书》、《鉴定人员出庭通知书》、《证人出庭作证保证书》等法律文书样式,并于开庭前送达给相关证人和鉴定人员。其中,2018年受理了一宗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对被害人的伤情鉴定意见提出异议,鉴定人经法院通知后,依法出庭接受控辩双方发问,对辩护人提出的问题作出了解释,更有效地保障了辩护方的质证权。
 
  三是实行繁简分流,缩短案件审结时间。实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审查被告人认罪的自愿性和真实性,注重对主要事实的实质审查,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办案效率。新刑诉法实施以来至2019年12月底,共办理速裁案件49件52人,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82件92人,占刑事案件的33.2%。针对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还专门制作了相应的开庭笔录和表格式文书,以更快、更有效率的方式完成案件的审结。
 
  四是注重法律援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与县司法局的协调,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面贯彻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在立案大厅旁专门设立了丰顺县法律援助处驻人民法院工作站,建立值班律师制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被告人无辩护人的,均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定一名辩护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均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进一步加大了法律援助力度。2018年至2019年,共为47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为180名被告人提供了法律帮助。
 
政法要闻
热点内容
内容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