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兴宁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特点,以疫情防控为主线,以保稳定为底线,多措并举,奋力抓好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零感染、零脱管”。
一、严审请假,出现隐患及时介入处理
严格审核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并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由于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家人存在不同市分居的情况,导致疫情期间长期无法和家人团聚。全市各司法所严格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一旦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因疫情原因导致心理出现不稳定的情况,及时主动介入,将不稳定情况扼杀于萌芽当中,确保不脱管、不漏管。如:有社矫对象年前刚刚领结婚证,但因妻子在佛山市工作,希望请假照顾妻子。宁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介入,耐心解释、告知目前疫情严重性和上级关于疫情期间社区矫正请假的文件规定,安抚他待在家中就是对妻子最好的负责,对方最后表示理解,同意疫情过后再按照规定进行请假。
二、强化监督,增加线上监督频率与线下监督双管齐下
通过电话、微信、电子定位等手段,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行为表现和身体状况。采取不同时间错开人员的方法,安排社矫对象到司法所刷脸报告,严防不请假外出和脱管。同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场所必须佩戴口罩,进入社区矫正场所通过红外线测温仪检测体温是否正常,在报到过程中与工作人员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防止交叉感染。为降低感染风险,避免聚集情况,完成每月社矫任务,要求每位社矫对象通过《广东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系统》APP,进行远程教育学习学满8个小时,做到不聚集在家自我学习。同时,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要求全体社矫对象每日参与由梅州市局组织的“社区矫正法有奖知识竞赛”,并上传答题截图。
三、加强宣传,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通过微信群、电话联系等方式宣传防疫知识,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掌握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指引,加强个人自我防护,并根据不同情况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做好不同的应对措施,如:发现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司法所;发现身边有高发地区、国外返乡人员应及时告知村委及当地政府报备;不聚集、不参加集体活动;无事尽量避免外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不前往人员密集地等等。通过大力宣传,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对疫情的个人防护能力。
四、加强排查,实现零脱管
采取自我排查和线上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矫正对象流动情况,实现零脱管。一是通过微信群,让社矫对象自我排查,有无接触外市或外省等高发地,及国外的亲戚朋友,一旦发现立即上报司法所;二是通过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每周定期查看社区矫正对象7日行走记录进行排查,查看是否有未经请假离开本市的情况。
五、社矫办公场所内部防控勤消毒
坚持社矫办公场所勤消毒,利用消毒酒精给办公桌、办公用具定期进行消毒,组织开展全楼公共区域消毒,楼梯、门厅、走廊、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定期消杀。坚持全员戴口罩,在门口张贴“未戴口罩,谢绝入内,谢谢合作”醒目标语,要求办公人员及来访人员进出社矫办公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一律不准入内。坚持逢入必测体温,配备红外线体温测试器,对来访者逢入必测,体温偏高者严禁进入,劝离就医并做好登记报告工作。坚持档案入档消毒,对受理材料进行消毒处理,再进行归档。坚持办公场所保持通风,同事交流时,间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