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高法院部署开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市中院高度重视,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全市法院干警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司法生态,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整治活动,充分发挥院庭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实做细做深记录报告工作,坚决杜绝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细化个人自查表,要求各基层法院、各部门、全体干警如实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自觉。联系法院实际开展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全省法院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汇编和违反干预过问案件规定典型案例等内容,开展交流研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经常性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明晰干警依法监督和非法干预过问的界限。
三是建立报告台账,强化监督检查。实行“零报告”制度,鼓励干警每季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切实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落实内外部人员过问干预案件和责任追究制度,追溯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原因,实施责任倒查,排查干预过问司法办案活动情况。充分发挥信访监督职能,积极拓宽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加强对信访件中可能涉及干预过问案件的线索甄别。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方式,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
四是坚持严查重处,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审务督察和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过问干预案件情况的干警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定期通报法院干警违反规定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对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