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让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至关重要。党的十九大报告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对社会治理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阐释,并指明了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的战略方向和目标。丰顺县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深刻认识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阶段性特征和现实性困境,把握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趋势和实现路径,积极探索“破难点、造亮点”的社会治理模式,推动社会治理既满足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要求,又切实满足民众的利益需求,充分发挥社会创新治理的强大推动作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创新社会治理背景
(一)社会背景
丰顺县,位于广东省东部、梅州市南端,是原中央苏区县,有着光荣的红色基因和辉煌的革命历史,拥有得天独厚的优质资源。一是位置“优”,丰顺素有“梅州南大门”、“潮汕后花园”的美誉,是一座客潮风情动人的和顺之城。地处汕潮揭梅四个地级市的核心位置,独特的地理位置、开放的人文气度成就了这里厚重典型的客潮文化,密集的人员往来、城市的转型升级也加剧了这里矛盾纠纷的碰撞冲突。二是交通“顺”,丰顺县是粤东重要交通枢纽,境内有梅汕高铁、大丰华高速公路,且距离揭阳潮汕机场、厦深高铁潮汕站近,直通珠三角、融入汕潮揭。便利的交通,一定程度上带来了交通压力,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纠纷。丰顺县每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00多件,由此引发不少信访案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涉及人身与财产双重权益,社会关注度高,处理难度大,相关纠纷能否得以公正、及时、高效的处理,事关民众生活与社会和谐。如何既好又快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提高当事人的满意度及结案率是一大难题。
(二)政策背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人民的社会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需求由注重“量”向更加注重“质”转变,人民在物质文化生活的“量”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更加注重“质”的满足,对“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有了更为高层次的情感满足,这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特别是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大趋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开放、社会流动渠道更为开通、社会价值观念日益多元,作为全国三大电声产业基地之一,广东省电声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的丰顺,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迎接广大企业和劳动者加入,不断壮大升级丰顺县企业,从而深化与大湾区产业合作对接,形成产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格局。总体而言,丰顺县在经济、社会、文化、产业等领域既取得了进步和发展,也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诸多变化,社会结构、社会需求、社会矛盾等都出现了不少新特点,这些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一)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丰顺样板”
“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实现有效治理的成功典范,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性运用,是新时代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文化资源。丰顺县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积极挖掘“枫桥经验”的时代价值,并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打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丰顺样板”,并以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彰显了“丰顺样板”的效力。
2017年8月,年仅8岁的男孩罗佳某在度假酒店游泳时溺水死亡,其父母无法接受中年丧子之痛,要求酒店赔付巨额赔偿金,当调解员前去调解时,其父母认为调解员是涉事酒店找来的“说客”,拒绝接受调解,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全面稳控矛盾态势,破解僵局,丰顺县组织有关单位第一时间联合村级调委会,依靠当地宗亲、村中长者多方协调,并通过打“亲情牌”——邀请罗佳某在广州做律师的亲戚共同参与调解,最终使死者家属接受调解,酒店方考虑到死者家属经济困难,一次性赔付40万元,案件划上圆满句号。该纠纷的高效解决,是丰顺县充分依靠群众化解矛盾,成功运用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丰顺县积极借鉴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访调对接奏响“和谐强音”
丰顺县积极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建立了高效联动的访调对接机制,在县信访局定点设立律师服务岗,派出专职律师值班,为前来信访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争做人民调解“贴心人”,无偿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对矛盾纠纷解决途径进行引导,真正让人民群众在“访调对接”的高效模式下,得到最贴心的接待与援助,换取无数次面红耳赤后的握手言欢,奏响了和谐强音。
2017年2月13日,罗某福在镇垃圾中转站工作时意外死亡,死者家属为索取高额赔偿故意壮大声势,次日早上8:30分,纠结了一帮亲朋好友前往县政府大楼静坐请愿,正值上班高峰期,庞大的上访队伍,吸引了众多群众的围观,严重干扰了正常上班秩序。丰顺县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抽调精干老练的调解能手前往调解处理。8:45分,调解员赶到后,第一时间向闹事群众普及干扰政府机关行为的违法性、严重性和法律后果,及时劝导、疏散闹事群众,并及时联系垃圾中转站负责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劝说,11:30分,在双方的握手言和下,促成了调解协议的达成,并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从上访到调解成功,短短的3小时,彰显的是访调对接的速度,展现的是人民调解的效率,体现的是司法为民的服务。近年来,丰顺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抓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累计调解消化信访案件113件,化解了留隍镇10多年的家庭财产纠纷等一批积案,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作出应有的贡献,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
(三)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全链条”模式
丰顺县司法局充分依托全县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把群众矛盾纠纷一站式接受、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重点加强人民调解队伍政治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积极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定纷止争、维护稳定的积极作用,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于萌芽。
2020年2月1日,正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吃劲的时候,丰顺县黄金镇湖田村村民彭某某早上一开门发现门前有一大袋物品,打开一看竟是一大袋死猪仔,约摸有七八只。彭某某一家人极度惶恐害怕,立即拨打110报警求助。随后,派出所请求司法所帮忙调解处理。
“接到申请后,迅速成立工作小组,带领专职人民调解员前往现场调处。”黄金镇司法所所长薛远宏说,经过调查了解,钟某某的猪舍和彭某某的菜地相邻挨着,过年前,钟某某的母猪分娩在即,彭某某每日在菜地里翻地种菜,封建迷信思想根深蒂固的钟某某认为彭某某翻菜地惊扰了“胎神”。母猪产崽后全部死胎,故钟某某就把怒火全部怪罪到彭某某翻地种菜的行为上,因此,一怒之下,把死猪仔装袋后全部摆放到彭某某家门口。
调解工作组在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立即安排环卫人员对彭某某家门口进行全面的消毒清理,并对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随后到钟某某家中,向其宣传普及科学知识和疫情防控法治知识,告之在当前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其行径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批评其在全国上下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当前制造这样的矛盾纠纷确实很不应该。“在非常时期,我还做出这样的事,真的很不应该。”钟某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
经过调解,彭某某对钟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考虑到非常时期,调解员建议钟某某先电话向彭某某道歉,日后再找机会登门致歉,彭某某也对这样的方式表示同意。当钟某某了解到彭某某家中缺口罩,为了表达歉意,表示自己家中还有些口罩,愿意“携罩”请罪,决定为彭某某送去口罩和消毒酒精等防护用品。最后,钟某某以同样的方式在门口放下物品并附致歉信后旋即离开。
三、创新社会治理的做法
结合丰顺实情,丰顺县创造调解“三大”模式(织就人民调解工作大网络、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大体系、构建人民调解工作大格局),打造社会治理“新品牌”。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主导同心同向,织就人民调解工作大网络
丰顺县眼于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的需要,推动丰顺县逐步织就全覆盖、零死角、高质量的人民调解服务网络。
1.领导高度重视。近年来,丰顺县坚持党领导人民调解工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丰顺县打造梅州融入沿海经济带建设之星和名副其实、声名远扬的平安之乡,推动苏区实现振兴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来谋划、来推进、来落实。先后多次出台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专门性文件,对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评选表彰金牌调解员等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推动建立了以县委领导牵头的“丰顺县矛盾纠纷调处指导中心”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社会治理情况,协调解决重大疑难案件。2018年,丰顺县将人民调解工作列为县民生实事之一,支持全县16个镇(场)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2.主导高位推进。作为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的主导部门,丰顺县司法局切实强化“大局意识”、“主业意识”、“超前意识”,认真谋划人民调解工作,高位推进平安丰顺建设。目前,丰顺县有县级调解中心1个,镇级调委会16个,村级调委会282个,人民调解员队伍共有1359人,形成了覆盖县、镇、村三级的人民调解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电声行业等矛盾纠纷多发高发的领域设立了24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特别是丰顺县医调委自2011年成立至今,累计调解医疗纠纷案件多达1157件,其中涉及死亡案件79宗,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获得广泛赞扬。此外,还成立了全市首批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老罗工作室”、“爱帮调解工作室”、“称心调解工作室”和全市首个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首个 “丰顺县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实现简易交通事故1小时处理办结;组建了由律师、司法所所长、调委会主任等人员共20人组成的调解专家库,集中优势资源研判调处重大矛盾纠纷;为全县各镇(场)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迈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二)体制机制相互促进,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大体系
近年来,丰顺县不断推动全县行政执法各单位建立行政调解委员会,为有效处理相关执法领域的矛盾纠纷建立了有效的安全屏障,为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开辟了新领域。充分整合资源,完善机制,优化流程,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在各领域发挥作用,积极构建无缝对接、高效联动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
1.健全“诉调对接”机制。针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等可调解的矛盾纠纷,当事人立案时,法官会劝导其到调解中心先行调解。对案情复杂且当事人不愿调解或对调解不满意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时对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2.完善“公调对接”机制。丰顺县在公安派出所、交警事故处理中心等机构设立调解工作室,针对适合调解的治安案件、刑事和解案件等,鼓励调解员提前介入,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3.完善“访调对接”机制。在县信访局设立了访调对接中心,设立律师服务岗,派出专职律师值班,通过提供政策指导、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实现来访、调处无缝对接,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
(三)共建共治齐抓共享,构建人民调解工作大格局
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是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按照“四化”建设要求,丰顺县司法局局积极借鉴“枫桥经验”,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人民调解工作大格局。
1.借鉴“枫桥经验”,实现人民调解社会化。积极借鉴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吸引当地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离退休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等人加入调解队伍,实现老中青合理搭配,知识体系相互补充,推动传统“老娘舅”式情理调解向新时代依法调解转变。
2.整合专业力量,实现人民调解法治化。强化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管理,引导他们围绕土地确权、精准扶贫、疫情防控等方面,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大力拓展和深化法律服务范围,对矛盾比较突出的领域早宣传、早介入、早调解。自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施以来,丰顺县的矛盾纠纷大为减少,信访总量大幅下降,社会治理持续向好,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率、防止矛盾纠纷激化能力和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满意度三项指标同步明显提升。
3.探索“互联网+”模式,实现人民调解智能化。响应“数字法治、智慧司法”要求,全面顺应科技时代发展趋势,充分利用“互联网+”思维,针对外出人员土地纠纷问题多发的现状,探索建立了一套利用综治网络进行矛盾排查,利用远程视频进行矛盾调解的互联网+模式,实现了“背对背”与 “键对键”调处的相得益彰,有效促进了案结事了人和。
4.加强工作指导,实现人民调解专业化。丰顺县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分级培训要求,推动人民调解员达到“五懂五会”,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调解技巧、懂信息化手段,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会做群众工作。发挥先进引领。组织人民调解员到获评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丰良镇、汤南镇开展交流活动,定期和不定期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宣传先进事迹,营造“干调解工作光荣、防矛盾激化有功”的良好氛围。
四、社会治理创新模式新成效
近年来,丰顺县积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逐步迈向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的发展轨道,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社会治理局面,打造了“枫桥经验”的丰顺样板,积极助力丰顺建设成为政治安全、社会安定、百姓安宁的“和顺之城”和“平安之乡”。
(一)打造了“稳定化”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字当头,结合调解“三大”模式,不断完善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格局。2016年-2019年,丰顺县连4年获评“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汤西镇南礤村、北斗镇拾荷村先后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潭江镇大胜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丰良镇、汤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丰顺县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一批批先进集体的打造,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了“主人翁”意识。在创新和继承“枫桥经验”过程中,秉持“为了群众”的原则,探索“依靠群众”的方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排查矛盾纠纷,发动、组织、带领人民群众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广泛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让人民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好“依靠群众”这篇大文章,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大为增强。
(三)塑造了“法治化”思维。在矛盾纠纷排查实践中,丰顺县将人民调解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把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与调处平息纠纷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并以编写法治歌曲、自拍自导自演法治微电影、自创普法广场舞、规划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形式为载体,运用贴近生活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使群众在丰富精神生活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提升法律素养,推动人民群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