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涉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蕉岭县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2019年2月起启用“电子警察+人脸识别”,开展科技辅助执法共查获1200多起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并创新“朋友圈集赞”的执法教育方式,着力提升广大群众对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的认知,形成人人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交警部门采用人性化执法、教育引导为主的方式,对于第一次被查处的违法人员,采取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规,观看肇事案例警示视频片,并签订《安全文明行车承诺书》。同时,要求参加集中学习的违法人员在个人微信朋友圈发送一条“我在蕉岭县城因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被电子警察查获,正在交警大队学习交通法规”的内容,并获10位以上朋友点赞,方为完成学习任务,以此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效果,提升安全意识。对第二次被查处的违法人员,则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处罚,以达到震慑效果。
随着社会公众交通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群众不戴头盔现象明显减少,涉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大幅下降,蕉岭县城区骑乘摩托车戴头盔从30%提高到90%以上,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与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