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至7月4日,市中院副院长徐慧率领市中院研究室人员组成检查组到各基层法院检查指导“平安之乡”实践创新项目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工作台账、实地查看工作场地等,对“诉前调解”“推广网上立案”等9个实践创新项目进行了检查指导。


检查组充分肯定各基层法院“平安之乡”实践创新项目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推进有序,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组织健全工作规范。高度重视“平安之乡”实践创新项目工作,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实践创新项目的责任分工、具体举措、节点进度。建立专门工作台账,项目管理规范。二是保障充足举措有力。加强项目团队建设,配齐配强专门工作团队,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加大财物投入,为项目推进提供充足的场所、设备等支持。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确保项目有序推进。三是进展顺利效果初显。项目建设突出可量化、立足实体化,能够将“平安之乡”实践创新项目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彰显创新项目特色,推进有力,阶段性成果初显。四是总结宣传到位。能够主动加强与媒体的联络互动,及时总结“平安之乡”实践创新项目亮点,充分利用好“平安之乡”五大宣传平台,推广宣传实践创新项目工作亮点。能够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法治宣传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渠道,扩大司法宣传效应,为创新项目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检查组指出,各基层法院“平安之乡”实践创新项目总体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在推进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法院对创新项目建设重视力度不够,项目开展进度相对迟缓;二是个别法院实践创新项目运作不规范,存在工作方案不细、工作台账不全等问题;三是项目宣传推广力度有待加强,部分法院宣传推广工作不到位。


徐慧副院长对全市法院“平安之乡”实践创新项目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切实增强“品牌”意识和“竞争”意识。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321”要求,牢牢把握“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分别要培育1个法院工作亮点,全市法院要拿出1个全省法院叫得响的品牌和亮点”的目标,增强“品牌”意识、“竞争”意识,抓好项目推进实施,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有序有力推进工作开展,争取早出成绩、早出亮点、早出品牌。二是要加强实践创新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和运作。要加大对实践创新项目建设的重视力度,进一步细化项目工作方案,做到重点工作项目化。要落细落实各项措施,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要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按照工作需要配置专门工作团队,引入项目化管理方法,加强团队专业化培训,提高团队专业化水平,深化工作创新,破解工作难题。三是要加强创新项目的提炼总结和宣传推广。要强化项目载体建设,及时提炼总结实践创新项目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图片展览、视频展示等“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生动呈现实践创新项目建设成果。要主动作为,切实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充分运用好“平安之乡”五大宣传平台、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切实做好平安之乡工作亮点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