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梅州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法律文书制作水平。
在最高检开展的2022年度民事检察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兴宁市检察院办理的邹某申请执行监督案检察建议书,获评“优秀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
在广东省检察机关第一届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梅州市检察院梅市检行监〔2021〕44140000009号提请抗诉报告书、蕉岭县检察院蕉检检建受〔2022〕4号检察建议书分别获评“十佳法律文书”、“优秀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