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构建梅州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拓展少先队员校外实践活动平台,提高少先队员社会责任感,4月24日上午,由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共青团梅州市委员会共同打造的梅州市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在市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芃,团市委副书记陈宁一同为基地揭牌,团市委、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工作人员参加揭牌仪式。
在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后,双方针对如何创新开展少先队校外实践活动等内容进行了座谈。 陈宁副书记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加快构建新时代梅州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以此次建设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为契机,积极创新实践活动形式,进一步凸显梅州少先队实践育人功能。 金芃副检察长表示,梅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导,统筹四大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此次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成立,是梅州市检察院“梅检扬帆·未来有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之一。接下来,要以基地为载体,加强与团市委的交流和协作,针对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活动,切实满足青少年参加法治教育实践活动的需求,引导青少年提升法治意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梅州市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在市检察院“青春之帆”未检工作区挂牌成立,该工作区充分考虑到青少年的身心特点,设置有办案工作区、心理疏导区、法治教育区三个复合功能区,将为梅州市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亲职教育、提升自护意识和能力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