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负责人,各县(市、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业务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代表和全体仲裁员共102人参加培训。
开班式上,市司法局对荣获司法部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梅州共有2个集体和4名个人受到表彰。其中,五华县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广东义致律师事务所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梅县区法律援助处主任饶梅兰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丰顺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徐晓原、梅州市嘉应公证处公证员曾碧丽、梅州仲裁委员会办案秘书杨美莲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此次培训班为期一天 ,以理论讲解和业务培训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培训班邀请嘉应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肖国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题作专题授课;省法援局一级调研员彭莉红围绕“《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解读”“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相关负责同志、法律援助律师作法援业务培训;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秘书长王千华教授以“涉外法治建设和仲裁发展研究”为题,为梅州地区仲裁员、仲裁秘书作仲裁业务培训。
梅州日报记者:何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