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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欠薪问题!梅州市检察机关发挥职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5-05-12 09:49:20      来源:梅州日报

  在综治中心,检察力量积极参与化解欠薪纠纷;犯罪嫌疑人长期拖欠工人工资,检察机关依法严惩;农民工遭遇欠薪不懂打官司,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维护其合法权益……“薪”事无小事,梅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打击犯罪、民事支持起诉等职能,强化内外协作凝聚合力,统筹事前普法宣传与案后跟踪问效,全面助力农民工依法讨薪维权,推进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欠薪问题。

综治中心“一站式”调解欠薪纠纷

  今年3月份,在丰顺县检察机关和县综治中心、汤坑镇综治办等单位的通力协作下,一宗集体讨薪案得以成功调解,15名农民工如愿拿到了被拖欠的全部工资。

  据悉,2024年11月,刘某某与另外14名工友一起在汤坑镇某山林从事割草施肥工作,到12月底全部完工。到了结算工钱的时候,双方却因总亩数问题产生了纠纷,雇主一直拒绝支付薪金。

  今年3月17日,刘某某等人到丰顺县综治中心反映情况。检察官冯健接访,耐心地倾听刘某某等人的讲述,详细询问事情经过和证据情况,按照工作流程将信访件录入系统,并与综治中心的其他工作人员一起行动起来,为农民工讨薪按下了“加速键”。

  综治中心充分发挥“一站式”平台多元解纷的优势,为双方搭起沟通的桥梁。一方面,检察官带队开展释法说理,促成双方都愿意坐下来谈;另一方面,帮助联系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对争议面积重新进行测量。

  最终,第三方评估公司测量的总亩数得到了双方的认可。3月26日,在检察官和综治中心其他工作人员的见证下,15名农民工拿到了被拖欠的全部薪金。

  冯健指出,这起集体讨薪纠纷的圆满化解,得益于丰顺县积极构建的 “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据悉,该平台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政法单位和县直20多个职能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形成了具有丰顺本地特色的“平台受理+依法引导+协同共治”大综治工作格局,为成功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坚实支撑。

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曾某租用厂房加工生产餐椅半成品,2023年初以计时支付劳动报酬的方式聘请了数十名农民工进行生产。同年底,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该工厂停工。曾某以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为由,一直拖欠着11名农民工的工资,欠薪总额10余万元。

  陈某某是被欠薪对象之一,为了讨回薪资,他与其他农民工一起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曾某的公司也收到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但他依然拒绝支付拖欠的薪金。2024年2月,案件被移送平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查明了犯罪嫌疑人曾某长期拖欠工人工资、多次逃避支付义务的事实。

  检察官在双方之间做了大量的释法说理工作,一方面督促企业合法经营,足额给予农民工薪酬;另一方面,劝解农民工合理维权,争取与企业方实现和解。双方的对立态度明显缓和,但曾某依然没有履行农民工薪金支付义务。2024年9月,平远县检察院依法对曾某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提起公诉。最终,在庭审前,曾某全额支付了所拖欠的11名农民工薪酬。

  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中充分考虑了曾某支付欠薪的行为。法院审理该案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民事支持起诉助农民工拿回劳务款

  “太感谢你们了!在你们的帮助下,我拿回了工钱。”2024年8月,兴宁市检察院一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申请人刘某向承办检察官发来信息,感谢检察机关助其拿回劳务款。

  2022年1月,刘某受陈某雇佣从事家具搬运工作,双方口头约定薪酬并通过微信结算。最后结算下来,陈某仍需支付刘某劳务款3600元。刘某多次催要,陈某却以各种借口拖延。

  2024年4月,刘某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反映情况时,其请求事项已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劳动仲裁部门建议刘某直接向法院起诉,或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以得到更多的司法帮助。

  “我文化水平不高,完全不懂怎么打官司。”刘某来到兴宁市检察院,在承办检察官的帮助下,提出了民事支持起诉申请。

  承办检察官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工作。当年5月,兴宁市检察院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同时密切关注案件办理进展情况。6月,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刘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下来了,但是陈某还是没有支付薪酬。接到刘某的求助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引导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督促加大执行力度。8月,刘某如愿收到了全额薪酬。

  据了解,早在2023年2月,兴宁市检察院就联合市法院、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事支持起诉衔接工作的意见》,探索构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困难职工、家庭经济困难户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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