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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打造特色品牌 提升普法质效

2025-01-27 15:04:25      来源:掌上梅州

梅州2个集体和2名个人在“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获得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4个项目获得2023-2024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工作项目……2024年以来,梅州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凝聚各方合力,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打造特色普法品牌,推动精准高效普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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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普法活动。(李盛华 摄)

“客家味”普法

增强法治感染力

“这个活动让人大开眼界,我不仅了解了鲤鱼灯、花环龙、中国结、竹畲箩等非遗文化,还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大埔县多部门联合开展“防未反欺·非遗同行”普法活动,当地学生表示收获颇丰。普法人员还分别结合实际案例,围绕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话题,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当普法遇上非遗,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有趣起来,也打开了一扇通往法律世界的新大门。据介绍,大埔县司法局深挖客家传统文化精髓,为普法注入客家文化元素,着力打造有“客家味”的普法模式,建立了由非遗大师、文化传承人与法律明白人、驻村律师、人民调解员相结合的普法志愿队伍,采用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一年多来共开展超过300场宣传活动,服务群众超过10万人次。

“我们利用客家非遗传播法治精神,进一步优化法治供给,提升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使普法宣传与非遗传承碰撞出新的活力,实现法治宣传效益最大化。”大埔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客家非遗助阵精彩呈“宪”。在2024年12月4日第11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来自梅县区木偶传习所的市级非遗传承人进行杖头木偶书法表演,一幅幅充满法治元素的书法作品在其控制的木偶手中一笔一画呈现。其他非遗传承人还结合山歌对唱、杯花舞、非遗竹编竹刻等客家非遗文化作品进行普法。

“空地联动”

开展法律宣传新时代

普法,向谁普?普什么?怎么普?

平远公安紧贴人民群众法治诉求和当地实际,组建了四支群众身边的普法队伍:选拔32名年轻民警组建“向阳花”团队进校开展普法宣传;成立护苗女警团,以法治宣传教育、心理疏导、情绪化解等为切入点开展护苗、爱苗活动;培育25名民警组成法治副校长团队,协助学校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由15名经验丰富的社区民警组成普法志愿团队,深入社区、园区了解社情民意,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拒绝做‘沉默羔羊’,遭遇欺凌要求助”“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在圩日的天空中,警用无人机播放着普法顺口溜;地面上,民警将印制好的“法治礼包”送到了群众手中,普及土地承包、民间借贷、劳动纠纷、赡养继承等法律知识。

据悉,平远公安在全市首创无人机普法机制。“我们会通过无人机扩音系统,针对不同场景提前录制交通法规、森林防火、防范诈骗、禁毒等内容,届时再运用自动巡航功能,实现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空中‘打卡’,提高宣传覆盖面和针对性。”平远公安无人机警航战队成员介绍。

“空地联动”,让法律知识“看得见、听得到、记得住”。据统计,“八五”普法以来,平远公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600余场次,覆盖28万人次。在一次次深入校园、走街串巷中,在一场场法治讲座、问询答疑中,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小小普法员”

传播法治好声音

“如果未成年人未经家长同意,用家长的钱去购买游戏皮肤,家长还能把钱追回来吗?”“家长可以找平台客服把钱退回来,但未成年人也应当将装备还回去,必要时候可走诉讼程序追回。”……这是兴宁市《小小普法员》短视频的一幕,“小小普法员”从未成年人网络打赏、网络充值等行为着手,普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

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青少年时期也是培养行为习惯的关键期。兴宁市司法局坚持“互联网+法治宣传”理念,盯牢青少年时期这个普法教育的“关键阶段”,在继续用好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开拓网络平台创新推出视频普法专栏节目,创新开展了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小小普法员”活动,打造具有兴宁特色的普法品牌,不断提升全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和水平。

据悉,兴宁市司法局通过该活动选拔出一批“小小普法员”,推出《小小普法员课堂开讲了》《小小普法员讲“国家安全法”篇》《小小普法员讲“‘天价’衣服买不得”篇》和《第一期小小普法员“寻法之旅”活动圆满落幕》等节目,深受广大青少年欢迎。

“通过‘小小普法员’视角讲述法律知识,真正实现‘学生讲法学生听’,达到‘小手连小手’‘小手拉大手’的效果,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养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兴宁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法治护企

助力“百千万工程”

不久前,在一场由丰顺县司法局、丰顺县普法办联合丰顺县工商联、汤南镇人民政府开展的“ 法治护企助力‘百千万工程’ ”——2024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宣传活动中,县“八五”普法讲师、县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成员分别就行政复议、企业内部管理风险、合同管理、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重要内容进行授课,与民营企业家们进行互动交流,解答在生产经营及参与“百千万工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参加此类活动能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法律知识,帮助公司有效化解和避免法律风险。”参加活动的民营企业家表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据介绍,丰顺县司法局以“百千万工程”为总抓手,创新提出“普法扬帆,营商无忧”项目,依托该局丰富的法治人才资源,择优选拔出由律师、普法讲师、公证员、法学教授等组成的县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常态化到全县各企业开展法治惠企、援企等活动。

据悉,自项目实施以来,丰顺县司法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创建法治示范企业,设立律师惠企工作点,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150余次,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专题讲座120余场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让法治惠及各行各业,为民营企业参与“百千万工程”提供法治保障,增强企业干事创业信心。

提升普法实效

变“盲目给”为“按需送”

“法官哥哥,您能给我们讲讲现在的法治和先秦时期的法家有什么区别吗?”“我以后也想当法官,我需要学习什么?”在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基地的一场普法活动中,参加活动的学生争先恐后与主讲法官互动交流,法治的种子悄然在心底生长发芽。

普法不是“盲目给”。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全面建设“三中心一基地”(诉讼服务中心、多元解纷中心、速裁中心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基地),深入调研各类群体普法需求,推动普法与诉讼无缝衔接,变“盲目给”为“按需送”,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其中建成全省法院首个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基地,被认定为中共梅州市委党校“现场教学点”,与梅州市教育局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辐射带动8个基层法院建成启用法治文化宣传基地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梅州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以“三中心一基地”为纽带,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推动领导干部、企业家、群众、青少年等各类群体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截至目前,共组织500多名市委党校学员到基地开展现场教学,组织5000多名师生开展模拟法庭、案例教学、警示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前端治理无缝衔接、与诉讼服务一体贯通,全市法院新收案件连续三年实现同比下降,创建“无讼村居”13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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