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决定对辖区内危东连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
2018年1月29日危东连到公安机关报警称:其在2018年1月29日11时许在公司被他人通过QQ冒充其生意上的客户,以退还合同保证金的手段,被骗人民币28万元。接报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对受害人提供的账户资金流向进行查询,并对涉案账户进行止付冻结,成功冻结涉案账户8级。
经侦查, 涉案28万元的部分资金经多级转账后分别流向奥*林(账户6230523350000445472),陈*珊(账户6228480128585045478)。按照按比例计算公式计算,奥*林(账户6230523350000445472)应返还金额99029.90元(玖万玖仟零贰拾玖元玖角),陈*珊(账户6228480128585045478)应返还金额57635.53元(伍万柒仟陆佰叁拾伍元伍角叁分)。
特此公告
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公告期为三十天,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24日止,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11月24日前向梅江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反映,联系电话:0753-216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