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人民法院关于恢复开放
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的通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本院的工作部署,现就疫情期间本院诉讼服务和信访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2月26日起,本院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相关业务的,请提前与本院相关工作人员沟通联系,并按相关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防疫检查。
二、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优先采用网络、邮寄等方式办理立案事项,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具体途径如下:
1、当事人需要办理一审民商事立案及执行立案的,请登陆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sfw.gdcourts.gov.cn/)进行网上办理,根据提示提交立案申请,并以EMS邮寄方式提交立案材料(寄本院立案庭),当事人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的时间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咨询电话:0753-7872606。
2、当事人需要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申诉信访的,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寄本院信访室),咨询电话:0753-7872619。
3、跨域立案:外地当事人需要立案的,可在当地法院就近跨域立案。
三、需要联系法官或咨询相关事项的,可通过受理案件通知书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相应审判团队邮寄提交。
其他查询咨询事项请拨打0753-7872606联系或直接联系案件承办人、书记员办理。
特此通告。
附蕉岭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邮寄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东山路93号,邮政编码:514100
蕉岭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