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推进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粤司办〔2020〕104号)的通知,自即日起,在“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期间,丰顺县法律援助处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
特此公告
丰顺县法律援助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