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公章):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数量:2个
填报人:李健
联系电话:0753-2250682
填报日期:2021.06.02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深入贯彻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梅州、法治梅州建设;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政策规定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等工作。内设办公室、综合调研科、政治安全科等11个科室;下设市法制教育所、市法学会秘书处2个下属事业单位;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市设立的临时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立在市委政法委,并入本委机关统一核算。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2020年,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省委“1+1+9”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委“123456”思路举措,以做好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活动维稳安保工作为主线,以建设名副其实、声名远扬的“平安之乡”为统揽,围绕全市政法工作“321”目标要求,深入推进平安、法治梅州和政法队伍建设,政法各项工作同步跨入全省前列。梅州连续三年荣获“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城市”称号,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2020年一举夺得群众安全感、政法工作满意度、公安工作满意度、扫黑除恶满意率四项全省第一,大埔、平远等县(市、区)总共五项得分获全省第一,创历史最好成绩。
1.坚持政治引领,履行职责使命,扎实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一是狠抓学习教育,促思想建设。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发挥“学习强国”平台作用,促进党员干部在理论武装、理想信念、党性修养上实现再提升。全年共开展了15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二是狠抓培训练兵,促能力提升。举办全市政法干部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培训班暨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三是狠抓从严治党,促基层党建。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顺利完成换届,持续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以创文服务、扶贫攻坚、纪律教育为主题,开展党组织和在职63名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服务”工作。四是狠抓队伍建设,促作风转变。成立市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健全纪检机构,成立机关纪委,开展了以“学党史、忆先辈、担使命”为主题的扶贫帮扶、创文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系列党日活动。五是扎实推进工青妇和扶贫等工作。驻村工作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至2020年底,排下村全体贫困户以及村实现了稳定脱贫退出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工作。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工作大局,坚定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助力疫情防控,服务“六稳”“六保”。政法各部门联合卫健、市场等部门全力做到“全员化”责任落实,“数字化”网格排查,“战时化”维稳手段,“常态化”防控措施,全面提高政法公共服务水平,妥善处理好因疫情产生的纠纷和案件,坚持打击涉疫犯罪与保障企业权利并重,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二是深入开展政法调研和创文工作。在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活动,谋划推进15个具有前瞻性、创新性、针对性和导向性的课题,充分发挥政法调研工作在服务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平安之乡”建设、服务领导决策方面的基础性、先导性、保障性作用。抓实材料申报工作,指导推进挂钩联系点梅江区长沙镇墟镇社区的创文工作,全年由委领导带队,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9批共308人次到长沙墟镇社区,开展创文宣传、法治宣传、扫黑除恶宣传、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等宣传活动,共计安排60万元资金,支持当地“创文”工作。三是全力保障机关高效运转。扎实做好办文办会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机关服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保密安全工作。四是统筹做好宣传舆情工作。制定实施《关于全面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宣传工作三年行动(2020-2022)》《2020年全市政法宣传舆论工作要点》,依托“平安之乡”政法宣传矩阵和政法部门各宣传平台,坚持正面宣传激励,讲述梅州好故事、传播梅州好声音、树立梅州好形象、传递梅州正能量,不断提升政法宣传舆论辐射力、影响力、引领力,“法治日报”(法制网)、人民网、南方日报(南方+)等央级、省级媒体多次登载推介梅州经验成效。五是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联系市政法信息网办,成立“雪亮工程”办公室,全力推进“雪亮工程” 顺利推进主体工程2020年前基本完工并调测优化,逐步汇聚整合全市视频监控资源,加快深度应用步伐,并顺利与省级平台对接融合;精细建设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于12月11日完工并通过测试验收,顺利实现梅州与省委政法委之间、梅州政法各单位之间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
3.坚持群防群治,创新社会治理,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牵头制订《梅州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年(2020-2022年)行动方案》,明确了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方式手段、提升市域防控风险与服务群众水平以及组织保障等内容,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二是继续实施“平安之乡”实践创新项目。在2019年探索推进32个实践创新项目基础上,接续推进36个实践创新项目,打造并推广一批具有时代特征、苏区特点、梅州特色的“枫桥经验”,并形成了制度汇编,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保障。三是深化“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巩固完善四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快 “雪亮工程”“智慧社区”和综治视联网等信息化建设,构建社会治理“智慧天网”。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的新途径、新做法,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多元化、职业化、标准化建设,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调解”格局。全市共上报网格事件131912宗,涉及社会治安、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等方面,成功化解率99.5%,上报案事件处置化解率居全省前列。四是强化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步实行免费救治并落实有奖监护政策,对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现监护全覆盖,并为监护人购买责任保险,全市已投保24000多人。稳步推进在镇(街)综治中心设立社会心理咨询室,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初步形成“1(市级心理援助公益服务中心)+8(县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N(乡镇、社区)”心理服务工作格局。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平安校园”“平安医院”、无邪教镇村等平安细胞创建工作,在扩大创建覆盖面上下功夫,积小安为大安。五是推进重点治理和挂牌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落实重点治理和挂牌整治制度,加大对治安问题突出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2020年1个镇被列为市级社会治安重点治理镇(街),对6个镇(街)电信网络诈骗突出的镇(街)分别列为挂牌整治和点名提醒单位,对发生一起较大命案的地区进行追责。做好平安建设(综治)考评工作。对我市2019年度10个平安建设先进集体,20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六是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动 “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的“六清”行动,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
4.坚持“四级同创”,引领“多方联动”,全面提升政法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印发《2020年梅州市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台账》,成立了市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整改任务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全面完善全市法学会建设。审议通过了《梅州市法学会改革方案》,并印发实施。推动全市8个县(市、区)法学会全面深化改革。认真对标对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梅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市法学会机构改革,向市委编办提交《关于商请核定梅州市法学会机构性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函》。三是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监督和检查督导,推动实现了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三级联网覆盖,落实“两法衔接”每季度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积极开展积案甄别工作,全年完成了75件积案的甄别工作。全年共督办、核查、协调案件15件,办结率100%。扎实开展硅胶充气娃娃成人体验馆和联合打击卖卵代孕黑色产业链专项行动。认真开展省交办25宗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零专项行动,实现案结事了。四是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市法学会、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积极与市信访局沟通联系并筹备建立“梅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驻梅州市信访局服务站”。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南粤法治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12·4”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市法学会2020年共组织6场“双百”报告会,直接听众共约3520人次。联合市司法局、团市委组建梅州市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共举办宣传活动约240场,普法受众人数约765270人,发放普法材料107100册,提供公共法律服务90场次。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工作经费和资金对政法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做到“专款专用、高质高效、合规合理”,强化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全面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项任务,推动全市政法、维稳、综治、法治、反邪教工作顺利开展,全力保障委机关各项日常工作有序运转。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市委政法委为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采用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用友软件进行会计电算化核算,并纳入市级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至2020年底,共有银行账户4个,对应存款余额580778.97元。
(1)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总体情况
当年市委政法委总收入35,552,241.80元,其中财政拨款33,355,588.77元(基本支出拨款14,107,288.77元、项目支出拨款19,248,300元),利息收入2,498.26,其他收入2,194,154.77元(主要是市直属机关工委拨春节慰问、疫情防控,财政下达往年综治“雪亮工程”经费2,100,093.10元)。当年总支出34,141,291.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支34,141,291.23元(基本支出16,658,191.77元、项目支出15,383,006.36元),其他资金支出2,100,093.10元(财政下达往年综治“雪亮工程”经费);上交2019年综治业务经费1,290.74元司法救助经费217,689.36元,合计:218,980.1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191,970.47元。2019年底结转结余2,195,523.34元,截至2020年底结转结余3,387,508.81 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001,520.62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385,988.19 元。
2.市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20年年终,市财政局批复预算拨款市委政法委(含预算拨款和专户拨款)33,355,588.77元(其中年初预算32,284,435.00元、年中调整1,071,153.77元);上年结转结余2,195,523.34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236,320.08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959,203.26元),财政下达往年综治“雪亮工程”经费2,100,093.10元,财政收回上年结转合计218,980.1元,总计36,473,021.85元。截至2020年底,单位预算支出完成33690481.33元,其中当年预算(年初预算加年中调整)完成30,354,068.15元,上年结转完成1,236,320.08,完成财政下达往年综治“雪亮工程”经费2,100,093.10元。总预算支出完成率为92.37%,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为91%。
3.“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支出使用情况
2020年,市委政法委账面列支“三公”经费合计236682元,与2019年的301,596.84元相比减少64,914.84元,减少21.52%。其中公务接待费37,174元,与2019年的57,937元相比减少20763元,减少35.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9,508元,与2019年的243,659.84元相比减少44,151.84元,减少18.12%;无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 市委政法委账面列支培训费49,700元,与2019年的86,450元相比减少36,840元,减少42.61%;2020年会议费64,963元,与2019年的30,430元相比增加34,533元,增长53.16%。
2020年,市委政法委账面列支差旅费249,589元,与2019年的259,745.5元相比减少10,156.5元,减少3.91%。
4.部门预算存量资金情况
2020年底,市委政法委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001,520.62元,其中预算资金结余0元,项目资金结转3,001,520.62元。经查,财政拨款结转余额3,001,520.62元为近1年内形成,2020年3,001,520.62元。
公务卡使用方面至2020年底,市委政法委在职干部职工实有57人,均列入年度决算报表,共开立公务卡47张,开卡率82.46%;全年有17人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刷卡消费,使用率34.04%。
(2)专项资金使用方面:
市委政法委专项资金年初余额1,236,320.08元,2020年拨入资金19,248,300元,当年支出17,483,099.46元,年中财政收回3,001,520.62元。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自评总分92 分,其中加分3分,自评等级一级。具体评分如下:
1.预算编制情况自评分27分。我单位部门预算符合财政部门关于预算编制的要求和规范,绩效目标设置规范完整,绩效目标明确,覆盖面符合要求。由于绩效指标不完全具有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指标自评分满分。
2.预算执行情况自评分34分。我单位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性部门制订了财政资金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制度得到良好执行指标自评分满分。
3.预算使用效益自评分28分。“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未超预算数,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调整数,公用经费控制率良好。重点工作完成率、绩效目标完成率均为100%,在预计时限内完成。预算使用效果性、公平性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
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较为合理,预算绩效目标设置较为明确。该一级指标满分28分,自评得分27分。
(1)预算编制得18分(满分18 分)。
①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编制合理性方面得5分(满分5分),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编制、分配符合本部门职责、符合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预算资金能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合理分配。专项资金编制细化程度合理,未出现因年中调剂导致部门预决算差异过大的问题。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准确,年度中间无大量调剂,项目之间未频繁调剂。部门预算分配不固化,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②预算编制规范性。预算编制规范性方面得5分(满分5分),符合市财政当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为管理要求。
③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方面得4分(满分4分),根据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相关数据计算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④预算编制的及时性。预算编制的及时性方面得4分(满分4分)。本委在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编制、报送部门预算。
(2)目标设置得9分(满分10分)。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得5分(满分5分),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履职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能够体现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部门职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②绩效指标明确性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得4分(满分5分),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能够明确体现单位履职效果的社会经济效益等,但部分绩效指标在可量化、可衡量、可比较方面还有待加强,扣1分。
2.预算执行情况
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资金管理得当,项目管理有力。该一级指标满分42分,自评得分34分。
(1)资金管理得20分(满分24分)。
①上级专项资金分配的及时性2020年度我委无安排上级专项资金;②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率方面得4分(满分4 分),按照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结转结余率为9%,小于等于10%,得4分;③上级专项资金的支出执行率由于2020年度我委无安排上级专项资金,所以执行率无法对比;④政府采购执行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方面得2分(满分2 分),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预算160万元,实际采购16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等于采购计划金额,得2分;⑤财务合规性财务合规性方面得10分(满分10分,注:报告年度内本部门无上级专项资金分配本项权重分调整为10分),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按事项完成进度支付资金,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付符合有关制度规定,规范执行会计核算制度,重大项目支出经过评估论证和必要决策程序。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⑥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方面得4 分(满分4 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性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内容、时限和范围公开了预决算信息。
(2)项目管理得6分(满分7分)。
①项目实施程序项目实施程序方面得2分(满分2分),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所有项目支出实施过程是规范的,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实施、调整、完成验收等均履行了相应手续;②项目监管项目监管方面得4分(满分5分),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对所实施项目建立了有效管理机制,市本级层面执行情况良好。
(3)资产管理得4分(满分5分)。
(4)①资产管理安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方面得2分(满分2分),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和月报均能按时报送,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数据完整、准确,核实性问题均能提供有效、真实的说明;资产账与财务账相符;资产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制定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内部管理规程,按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有关规定。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规范,在各类巡视、审计、监督检查工作中未发现资产管理存在问题;②固定资产利用率固定资产利用率方面得2分(满分3分),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例是90.20%。
(4)人员管理得1分(满分2分)。
①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方面得1分(满分2分),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导致部门人员比编办核定人数多。
(5)制度管理得3分(满分4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得4分(满分4分)。2018年我委制订了制度汇编及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比较完善。
3.预算使用效益
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预算使用效益情况良好。该一级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28分。
(1)经济性得4分(满分4分)。
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23.67万元)<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数(35万元),得2分;①公用经费控制率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175.3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175.39万元),得2分。
(2)效率性得9分(满分9分)。
①重点工作完成率自评得分3分(满分3分)
市委政法委全体同志同心协力,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以建设名副其实、声名远扬的“平安之乡”为统揽,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为目标,政法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全力打造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地区之一。在中央和省委政法委领导指挥和督导推动下,我委重点推进项目“雪亮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当前432路人脸识别系统建设、市级指挥中心建设、机房机柜建设、综治“9+X”信息系统设计等主体工程顺利完工并调测优化,中央财政下达我市专项补助资金2200万元支付到位,市级财政2020年5月划拨预算内1000万元按规定支付完成,确保顺利实现与中央和省对接融合。截至评价基准日,已全部按时完成,重点工作完成率为95%。
②绩效目标完成率自评得分3分(满分3分)
2020年,我委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和使用效益,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重点,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为基本内容,坚持夯实基础,坚持攻坚克难,坚持统筹结合,坚持思考探索,以严的要求、好的思路、实的作风、硬的举措推动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在2019年在梅州市直机关单位绩效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一等奖”;
③项目完成及时性项目完成及时性自评得分3分(满分3分)。
(3)效果性得8分(满分10分)。
①社会经济环境效益自评得分8分(满分10分)
市委政法委管理的行业和领域的主要指标能体现部门当年履职的效果,当年主要的项目支出均实现了预期的效果,政法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梅州坚决打赢经济社会和疫情防控“双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4)公平性得7分(满分7分)。
①群众信访办理情况
群众信访办理情况方面得3分(满分3分),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信访工作条例,部署信访具体工作。在本委大门口放置群众举报信箱,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信访系统案件的接收、受理、回复,并由专人对信访案件进行电话回访。
②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4分(满分4分)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2020年群众满意度、安全感。
(5)“加减分项”得3分(上限3分)。
(一)承担全国、全省试点工作。
1. 2020年梅州市被中央政法委列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第1期)。(自评+2分)
2.2020年梅州市五华县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全省第二批“维稳工作示范点”创建试点地区。(自评+1分)
(二)获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政府书面表扬
1.省委政法委《关于2020年度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表扬梅州。(自评+1分)
2.我委参赛歌曲《邪不胜正》在省委政法委联合省反邪教协会、南方新闻网举办“防范邪教侵害·守护平安家园”全国范围征集反邪教原创歌曲活动中获得三等奖。(自评+1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由于我委财会人员配置不足,绩效评价未能完全涵盖我委工作的各个方面,未能设置个性化量化考核指标,对各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使用结果的有效性分析并不透彻。下一阶段,我委将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做到对各项支出的效果进行跟踪问效,将预算绩效管理融入单位的日常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