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公章)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数量:2
填报人:
联系电话:0753-2250682
填报日期:2022.05.27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深入贯彻市委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梅州、法治梅州建设;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政策规定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等工作。内设办公室、综合调研科、政法队伍建设指导科等11个科室;下设市法制教育所、市法学会秘书处2个下属事业单位;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市设立的临时办事机构,办公地点设立在市委政法委,并入本委机关统一核算。人员经费全部由市财政全额核拨。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2021年,市委政法委以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以创建首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为抓手,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扎实推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推动梅州政法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2020年度省对市“一感两度三率”调查梅州夺得“八项全省第一”,2020年度平安广东建设考评梅州再次跨入“优秀”等次行列、进入全省第一梯队,为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坚实保障。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工作经费和资金对政法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做到“专款专用、高质高效、合规合理”,强化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考核作用,全面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项任务,推动全市政法、维稳、综治、法治、反邪教等工作顺利开展,全力保障委机关各项日常工作有序运转。
(四)部门整体收入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当年市委政法委总收入34,581,855.63元,其中财政拨款31,118,373.82元(基本支出拨款12,997,353.32元、项目支出拨款18,121,020.5元),利息收入1,306.71,其他收入3,462,175.63元[主要是市直属机关工委拨春节慰问、疫情防控,七一党建,2021年度政法、扫黑专项工作经费 (盘活存量资金,原项目)350,000元,财政下达政法网二期工程建设经费(盘活存量资金,原项目)2,112,610.30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300,000元]。当年总支出34,591,755.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4,559,714.12元(基本支出12,969,605.32元、项目支出21,590,108.80元),其他资金支出32,041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9,899.49元。2020年底结转结余3,828,598.49元,截至2021年底结转结余376,088.70 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270.00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374,818.70元。
3.“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支出使用情况
2021年,市委政法委账面列支“三公”经费合计244,928.08元,与2020年的236,682元相比增加8246.08元,增长3.37%。其中公务接待费42,264元,与2019年的37,174元相比增加5090元,增长1.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664.08元,与2020年的199,508元相比增加3156元,增长1.56%;无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 市委政法委账面列支培训13,468.26元,与2020年的49,700元相比减少36231.74元,减少72.90%;2021年会议费75,953元,与2020年的64,963元相比增加10990元,增长14.47%。2020年,市委政法委账面列支差旅费237,284.89元,与2020年的249,589元相比减少12304.11元,减少4.93%。
4.部门预算存量资金情况
2021年底,市委政法委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270元,其中预算资金结余0元,项目资金结转1,270元。经查,财政拨款结转余额1,270元为近1年内形成。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自评总分99 分,其中加分3分,自评等级为优秀。具体评分如下: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较为合理,预算绩效目标设置较为明确。该一级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预算编制得10分(满分10分)。
①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编制合理性方面得3分(满分3分),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编制、分配符合本部门职责、符合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预算资金能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合理分配。专项资金编制细化程度合理,未出现因年中调剂导致部门预决算差异过大的问题。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准确,年度中间无大量调剂,项目之间未频繁调剂。部门预算分配不固化,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
②预算编制规范性。预算编制规范性方面得3分(满分3分),符合市财政当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为管理要求。
③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方面得4分(满分4分),根据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相关数据计算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
(2)目标设置得9分(满分10分)。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得5分(满分5分),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履职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能够体现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部门职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得4分(满分5分),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能够明确体现单位履职效果的社会经济效益等,但部分绩效指标在可量化、可衡量、可比较方面还有待加强,扣1分。
2.预算执行情况
市委政法委2021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资金管理得当,项目管理有力。该一级指标满分50分,自评得分48.4分。
(1)资金管理得10分(满分10分)。
①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率方面得5分(满分5分),按照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结转结余率为0.004%,小于等于10%,得5分;
②财务管理合规性。财务管理合规性方面得5分(满分5分),我委能规范资金支出,会计核算规范化,支出范围、程序、用途、核算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不合规支出、虚列项目支出等情况。
(2)信息公开得4分(满分4分)。
①预决算公开合规性。预算编制的及时性方面得2分(满分2分)。本委在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编制、报送及公开部门预算。
②绩效信息公开情况。整体、项目绩效编制的及时性方面得2分(满分2分)。本委在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编制、报送及在单位网站进行公开预决算、整体、项目绩效。
(3)采购管理得7.40分(满分8分)。
①政府采购执行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方面得2.40分(满分3分)。2021年政府采购计划预算90.84万元,实际采购72.7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小于采购计划金额,得2.40分;
②采购合规性。该项指标自评得5分(满分5分)。我委建有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及时按 照规定组织政府釆购意向、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开,按时上报政 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4)项目管理得19分(满分20分)。
①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方面得10分(满分10分)。
②项目实施程序方面得5分(满分5分),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所有项目支出实施过程是规范的,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实施、调整、完成验收等均履行了相应手续;
③项目监管方面得4分(满分5分),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对所实施项目建立了有效管理机制,市本级层面执行情况良好。
(5)资产管理得8分(满分8分)。
①资产配置合规性。该项指标自评得2分(满分2分)。我委资产配置合规,办公室面积和办 公设备配置符合规定标准。
②资产收益上缴的及时性。该项指标自评得1分(满分1分)。2021年我委没有资产处置及取得相 关收益。
③资产盘点情况。该项指标自评得1分(满分1分)。每年我委均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资产盘点。
④数据质量。该项指标自评得2分(满分2分)。我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数据完整、准确,核实性问题均能提供有效、真实的说明,且资产账与财务账、资产实体相符。
⑤资产管理合规性。该项指标自评得2分(满分2分)。我委建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内 部管理规程,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 度要求执行有关规定,资产管理合规有序。
3.预算使用效益。
(1)经济性得8分(满分8分)。
① 经济成本控制情况。该项指标自评得4分(满分4分)。计算过程:100/100*4=4。
② 公用经费控制率。公用经费控制率程度较高,该项指标自评得4分(满分4分)。一是“三 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数,得2分,2021 年我委“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为32.21万元,预算安排的“三公” 经费为43万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日常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得2分,2021年我委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为149.8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为173.81万元。
(2)效率性得8分(满分8分)。
①重点工作完成率。重点工作完成率得2分(满分2分)。
市委政法委对标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建立“清单制+责任制+督办制”,细化落实年度重点任务,扎实推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重点工作完成率100%。
②绩效目标完成率。绩效目标完成率得3分(满分3分)。
2021年,我委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和使用效益,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重点,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为基本内容,坚持夯实基础,坚持攻坚克难,坚持统筹结合,坚持思考探索,以严的要求、好的思路、实的作风、硬的举措推动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在2020年在梅州市直机关单位绩效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一等奖”;
③项目完成及时性项目完成及时性自评得分3分(满分3分)。所有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均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3)效果性得10分(满分10分)。
①社会经济环境效。该项自评得10分(满分10分)。在经费的有力保障下,我市政法工作不断高质量发展,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为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创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连续三年获评“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城市”,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公正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2020年度省对市“平安广东建设考评”获得优秀等次、进入全省第一梯队。
(4)公平性得4分(满分4分)。
①群众信访办理情况。该项指标自评得2分(满分2分)。我委能及时对群众信访进行回复和处理,设置便于群众反映意见的场所并有专人负责接待受理。
②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该项指标自评得2分(满分2分)。梅州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2020年度省对市“一感两度三率”调查更是夺得“八项全省第一”。
4.“加减分项”得2分(上限10分)。
根据省委平安办《关于对2021年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情况的通报》的通报,梅州市成绩优异,各项调查指标均位全省前列。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由于我委财会人员配置不足,绩效评价未能完全涵盖我委工作的各个方面,未能设置个性化量化考核指标,对各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使用结果的有效性分析并不透彻。下一阶段,我委将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做到对各项支出的效果进行跟踪问效,将预算绩效管理融入单位的日常管理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以部门整体绩效管理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本部门收支管理, 合理设定整体绩效目标,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和资产管理,保障财政资金支出合理、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