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化解山林权属纠纷
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部门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践行“复议为民”的宗旨,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减压阀”“助推器”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020年12月16日,梅县区甲村民小组以不服乙村民小组和丙村委会持有的《山林权证》为由,向梅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据了解,梅县区甲村民小组与相邻的乙村民小组和丙村委会一直存在山林权属纠纷,多年来一直奔走于多个部门,均未得到满意的处理。接到申请后,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办案人员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多次深入到国土部门、当地村委,了解相关情况,同时,召开案审会,对该复议案件进行研判。经过耐心细致的审查,办案人员发现该两本《山林权证》颁证法定程序缺失,违反了法定程序,遂依法作出复议决定撤销了这两本《山林权证》。
近日,梅县区甲村民小组代表带着“依法依规,公正为民”的锦旗来到梅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紧紧握着办案人员的手久久不放:“感谢你们,在维权的道路上走了十七、八年,是你们让我们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
兴宁市公安局:帮助群众解决23年“黑户”问题
3月5日,兴宁市公安局兴田街派出所户籍民警江远东在日常工作中了解到,兴田街道一名23岁的女青年小幸因其家庭原因存在落户难的问题。江远东秉承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详细了解其家庭现实情况,为她提供“定制”服务。
据了解,小幸家庭情况特殊,其亲生父母并未办理结婚证,且母亲已经离家出走多年,没有音讯,现在跟着父亲新组建的家庭生活。由于一直没有户口,小幸只能跟着别人打零工,生活、工作很不方便。江远东在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多次和治安大队户政中队协商,探讨各类解决方案。民警们通过细致的走访调查,并与小幸家属多方沟通协调,经历几次补充申报户口材料后,3月24日,小幸20多年的无户口问题最终得以解决,拿到了盼望已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平远县法院:院长接访化解矛盾开展司法救助
3月25日,平远法院院长刘鹏飞在该院信访接待室开展接访活动,对来访当事人反映的涉执信访问题进行现场会办和答复。
信访当事人王某反映,其儿子凌某因交通事故而高度截瘫,夫妻二人全身心全职照顾儿子,家庭生活困难。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确认肇事司机余某及车辆所有人赖某共同赔偿其38万余元。但余某、赖某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其儿子凌某现已在来访前两天去世。信访现场王某情绪激动,无法接受儿子逝世且赔偿款至今未履行这种人财两空的结果。
刘鹏飞院长认真倾听当事人王某反映的诉求后,向王某详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经核实后耐心细致做其思想工作,向其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案件办理程序,并表态将督促执行部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再次全面排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积极寻找线索,若执行未果,将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司法救助。同时指出王某扬言要将尸体抬到法院的不当之处以及可能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对其进行了警示和教育。
信访结束后,刘鹏飞院长立即要求执行局负责人对案件进行严密的工作部署。经过几天的专案执行,执行局再次全面排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积极寻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仍未发现两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目前司法救助的相关程序已经办结。当事人表示,其反映的诉求已得到解决,并对法院工作表示理解,不会再做出过激行为。
蕉岭县司法局:拨款打井解决村民“用水难”
在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过程中,蕉岭县司法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送服务解难题。
由于近期持续的干旱少雨天气,蕉岭县蕉城镇叟乐村辖区内河流、水库水位急剧下降,村民生产生活用水受到严重影响。为解决这一实际问题,蕉岭县司法局拨出专款帮助蕉城镇叟乐村月光丘和山尾子两处打深水井抗旱,每口井深125多米,采用钻井式勘探取水,解决群众用水难问题,受到群众的称赞。
大埔县公安局:联合外卖行业开展“一盔一带”宣传劝导活动
3月23日,大埔公安交警在大埔县城文化广场路段联合饿了么外卖行业开展“一盔一带”宣传劝导活动,营造辖区良好交通秩序,提高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执勤民警为外卖人员上交通安全知识课,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并进行岗前培训。随后,执勤民警联合外卖参与人员到文化广场周边道路,向广场周边商铺以及过往群众、驾驶员、交通参与人宣传“一盔一带”、“酒驾”等交通安全常识,派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引导大家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安全文明出行。对发现的一些未戴安全头盔、未系安全带、行人未走人行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纠正交通陋习。
综合政法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