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自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以来,丰顺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期政法队伍提出的“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三个绝对”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助推平安丰顺、法治丰顺建设,努力以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展现丰顺苏区振兴的精神风貌。我县政法各机关积极行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市委会议精神,政法干警纷纷撰文,谈心得、讲体会,出思路、抓落实,积极将上级精神融入到教育整顿活动中。 为掀起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宣传高潮,我县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落实、高效率推进。我县将陆续开设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大精品栏目,集中展示丰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
第三个专栏——“开门整顿办实事”专栏,让人民群众参与、受人民群众监督、由人民群众评判,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今天刊发“【我为群众办实事】 刑事和解促和谐 检察办案化矛盾”。
5月10日上午,丰顺县检察院在办理一宗故意伤害案时,打破“就案办案”思维,积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通过开展刑事和解,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责任和解的一次成功实践。
刑事和解现场
案件详情
去年11月25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陈某锐、陈某河与被害人黄某首因债务纠纷发生肢体冲突,陈某锐、陈某河将黄某首打成轻伤二级。
今年5月6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陈某锐、陈某河向丰顺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双方当事人系债务纠纷,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属于刑事和解的范畴。
检察官随即与嫌疑人的家属、被害人进行沟通和释法说理,促成嫌疑人家属对被害人的经济赔偿。5月10日,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嫌疑人的家属和被害人当面沟通,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害人对嫌疑人的行为表示了谅解,双方共同签署《刑事和解协议书》。
丰顺县检察院随后根据本案的事实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嫌疑人陈某锐、陈某河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此次刑事和解的达成,不仅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还促进了嫌疑人从内心深处进行反省和自愿认罪认罚的决心,使双方的社会关系得以修复,真正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