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公安局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和公开承诺行动

2021-06-09 16:51:16      来源:掌上梅州

为深入开展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认识,营造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扎实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6月8日,按照兴宁市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兴宁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和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

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曾招强作专题宣讲,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纪委监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市社会科学联合会等8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曾招强同志从执行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性、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防止干预“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等方面,结合近年来全市公安系统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为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作了一次生动的讲解。

曾招强同志强调,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保障政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司法公正的“防火墙”,也是民警公正执法的“护身符”。全市公安机关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充分认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警,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坚决防止出现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枉法,办“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等严重损害法治权威的问题,共同营造依法依规、阳光透明的执法环境,用教育整顿实效赢得队伍提质成效。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实际担当,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要加大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强化 “三个规定”常态化学习,确保全员覆盖、全员知晓;同时加大社会面宣传,扭转群众错误思想。

三是要狠抓贯彻执行,筑牢制度防线。以实际担当,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是要强化执纪监督,全面压实责任。各部门、所队负责同志要切实担当起领导责任,促进“三个规定”常治长效;健全各警种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推动“三个规定”执行到位。

会后,与会人员现场签订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并组织各部门、派出所落实全员签订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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