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有力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县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 6月7日至8日,我院检察长和三位副检察长分赴县农业局、林业局、茶阳镇、青溪镇等19个单位和乡镇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
宣讲会上,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映文和其他三位副检察长对“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适用范围、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讲解,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进一步强调了违反“三个规定”的危害性以及落实“三个规定”的紧迫性。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我院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具体工作情况。宣讲结束后,与会人员现场签订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进一步加深了对“三个规定”重要性的认识,筑牢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思想防线,营造了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声势。
活动期间,我院还向与会人员发放了《“三个规定”宣传手册》。
何为“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文字|李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