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诉讼与非诉讼、司法调解、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良性互动,按照市场化方式提供矛盾纠纷多元化服务体系,推动实现群众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模式。
近日丰顺县司法局和丰顺县人民法院共同在法院诉讼中心组建丰顺县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
丰顺县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旨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贯彻落实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引入人民调解员到县人民法院驻点办公。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化解矛盾,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组建丰顺县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推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是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务的具体体现,也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并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以实际行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